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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王也太客气了,一下子给咱们这么多铺子,这得多少钱啊?”
沈德俭看到这些印着官府大红戳子的房契和地契,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有点儿被吓住了。
要知道,商铺的价格跟住宅的价格可不一样,就是农安县这样的小县城里,一间普普通通的商铺也得个千八百两银子,要是吉州和青州那样大城市的商铺,更是得几千几万两银子一座呢,女婿一口气给了他们这么多铺子,这加起来,差不多都能值五六万两银子了!
乖乖,好吓人啊!
他不知道,他女婿给他的这些铺子,都是本地最好的商铺,不仅位置在最黄金的地段,连房子都是最好的,铺子的价值比他估算的最少高两倍之多,也就是说,光这些铺子,就值十多万两银子了!
沈若兰笑道,“正好我想在各个地方都设一个卖粉条和干豆腐的点儿呢,这下子好了,有了这些铺子,我就不用到处去找房子了,直接在自己铺子卖,省事儿了!”
沈德俭连连点头,“也是,也是,诶,你看,这底下还有呢!”
在那沓子房契和地契底下,还有好几沓印着戳子的票子,拿出来一看,竟是一沓沓面值不等的银票。
大概是怕他们花起来不方便,这些银票没有太大的面值,最大的也就只有一百两,其余的都是五十两、二十两、十两和五两不等的。
这也是淳于珟贴心之处了,晓得沈德俭他们平日里花销小,就没有给他们太大额的银票,免得他们花起来不方便。
沈若兰把这些银票清点了一下,大额小额的银票加起来,总共是十万两,加上上面那些房契地契,光这一箱子就值三十万两有余了……
沈德俭和穆氏都感动不已,湛王这么大方,这么贴心,看来真的是把他们闺女放在心尖尖上了。
“姐姐你再看看,那几个箱子里装的是啥呀?”菊儿对这些银票不感兴趣,瞪着另外三个箱子好奇的问。
沈若兰又打开第二个箱子,第二个箱子里装的是四套棉衣裳和四双棉鞋。
看样子是为爹娘和竹儿菊儿准备的,衣裳和棉鞋都是用上等的蜀锦裁制的,领口和袖边儿都镶有染了色的貂毛,每件衣裳上面都绣着适合他们个人风格和年纪的花纹,精美而又不张扬,低调而又有内涵。这样贵重的衣裳,一套就能值好几百两银子,够普通庄户人家一辈子的花销了,这几件衣裳和几双鞋子加起来,也值上千两的银子了,也算得上是大手笔了!
第三个箱子,装的是三套首饰,看得出,是给穆氏、沈若兰和菊儿准备的。
穆氏的一套是赤金镶宝石的首饰,发梳、金花、步摇、簪、钗、镯子、项链、戒指,耳坠,应有尽有,做工精巧细致,上面的宝石也是晶莹剔透,价值连城的,这一套首饰的价值就得上万两银子。
穆氏虽然是千金小姐出身,但是也没有戴过这么好的首饰,女人哪有不喜欢首饰的?看到这么精美的东西,穆氏一下子也被迷住了,拿着那一件件精致的首饰观赏着,赞叹着,很是喜欢……
给菊儿的是一套很适合她年纪的粉珍珠首饰,件数不多,只有珠花、步摇、耳坠、项链、手链、戒指等六样,但选的都是上等的粉珍珠穿成,每颗珠子都黄豆粒大小,颗颗匀称饱满,大小相同,粉珍珠存世量稀少,能凑这么多粉珍珠穿成一套首饰,也是很费时费力的更费钱的事,这一套首饰虽没有穆氏的件数多,但其价值一点儿也不比穆氏的低,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菊儿看了也非常喜欢,捧着首饰盒爱不释手,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拥有这么像样的首饰呢!
给沈若兰的是一套纯红色的首饰,用南红、红水晶、血玉和珊瑚等不同材质的红色宝石做成的,精美无双,大概是为了成亲当日佩戴吧,所有的首饰清一色都是红色的,喜庆的很,沈若兰也很喜欢。
第四个箱子里,装的是的沈若兰的大红嫁衣和一副大红色的百子帐,嫁衣也是蜀锦面料,上面用金丝线绣着寓意喜庆的‘凤穿牡丹’和‘石榴蝙蝠,’绣工精致却不显奢侈张扬,在乡间成亲穿戴也不会太过惹眼。
百子帐或是北方女子结婚时必带的嫁妆,都是由新娘子亲手绣制的,上面绣了一百个形态各异的小娃娃,以求将来能多子多福,但是沈若兰不会女红,淳于珟深知这点,便提前着人把帐子做好,到时候成亲时她带过去就好了,省得她自己张罗了了。
可以说,淳于珟把成亲的一切都准备就绪,就等她嫁过去了……
见到女婿这般贴心,沈德俭两口子喜不自胜,收下聘礼后,就开始张罗着给沈若兰置办嫁妆了,准备她出嫁的事宜了。
女儿出嫁是大事,沈德俭和穆氏打算热热闹闹的大办一场,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出去,把认识的人都请来喝喜酒,让大家一起见证他们女儿的幸福。
另外,在置办嫁妆上,他们的财力虽然不能跟淳于珟相比,但是也决定竭尽所能,把家里的东西大部分都给女儿陪嫁过去,毕竟家里的一切都是兰儿赚回来的,给她陪嫁过去也理所当然。
在沈若兰的嫁妆单子里,有家里那六十亩山地,两间作坊以及沈若兰手里那三万多两银子,还有湛王送来的那些银票和铺子,家里除了这座房子和那个鱼塘,其余的都给兰儿带去。
虽然他们也知道,湛王并不缺他们家那点子陪嫁,但是他们就是觉着应该多给兰儿带些嫁妆过去,按老一辈人的想法,都觉得自家的女儿多带些嫁妆嫁过去心里头才有底气。
沈若兰知道爹娘的打算后,马上将他们的念头扼杀在了摇篮里,用她自己的话说,“我是无价的,不需要任何嫁妆来抬高我的价值,便是一文钱的嫁妆也没有,他也能欢欢喜喜的把我娶回去!”
拗不过女儿的坚持,最后,沈德俭两口子只把那六十亩山地当成陪嫁留给女儿,其余的银票、铺子等,都留在了沈德俭的家里,成了沈德俭的财产了!
其实,要不差怕爹娘心里过不去,就是这六十亩的山地沈若兰也不想要的,她有事的赚钱的法子,根本不需要爹娘往她身上搭钱,而且,淳于珟那家伙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都不需要她赚钱,两人的银子就足够她们挥霍几辈子了……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沈家开启了筹备女儿婚礼的模式,沈德俭满屯子的跑,在屯子里订了两头猪,又在镇上的酒楼预约了两个掌勺的大师傅,还在干果铺子地订了许多瓜子、花生等干果,就留着家里办喜事那天吃了……
忙碌了两天后,第三天的早上,一辆陌生的车子停在了沈若兰家的门口儿。
此时,沈若兰刚要去作坊,看到了陌生的车子停在了家门口儿,便停住了脚步,向那车子看了过去。
车门打开了,从车上走下来两个官差打扮的人,沈若兰并不认得他们,正纳罕呢,那两个人又回身,从车里拽出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来。
那女子披头散发,杂乱的头发遮住了脸,看不清形貌,只能看出是个身形纤细的女子,看起来年岁不大,被拖下来后,她连站都站不稳,就被那两个人连拖带拽的弄进了沈若兰家的大门前。
沈若兰看着两个大男人如此粗暴残忍的对待一个弱女子,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心中十分不忿。
刚要开口质问,两个官差中的一个扔下手里的人,上前一步,向沈若兰拱手道,“请问姑娘,这里是沈家吗?”
沈若兰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没敢轻易答复,就说,“你们找沈家做什么?”
那人说,“在下是陈大将军手下,奉大将军之命前来拜见湛王殿下和沈小姐,顺便将这个贱婢交给湛王殿下和沈小姐处置。”
这时,那个跪伏在地上的女子强撑着抬起头,乱发下露出一张苍白憔悴的小脸儿来。
沈若兰一见那女子的脸,大吃一惊,失声叫道,“红棉姑娘?是你吗?”
红棉堪堪的看了沈若兰一眼,虚弱道:“沈姑娘,红棉来请罪了……”
那官差听到她们的对话,料定眼前的沈若兰就是他要找的人无疑了,遂毕恭毕敬的拱手道,“沈姑娘,我家大将军让属下代他向您请罪,他并不知沈姑娘和湛王的关系,被这贱婢撺掇迷惑,冒犯了沈姑娘,还望沈姑娘海涵。大将军为表歉意,特将这贱婢押解到姑娘面前,是打的是杀全凭姑娘,只要姑娘能出气就好。”
说完,从袖子里拿出红棉的卖身契,双手呈了上来。
沈若兰没接那卖身契,只冷冷的说,“你家大将军不是因为我是我才向我道歉的,而是因为别人跟我的关系才向我道歉的,所以他也不用向我赔礼,是谁让他甘心赔礼道歉的,你就去找谁表达歉意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那位大将军向她道歉,完全是因为淳于珟的缘故,她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更不便随意接受别人的歉意,免得给他惹麻烦,所以,让他们找他去吧,接不接受道歉让他决定,反正她也没受到伤害,他怎么决定都可以!
打定主意,沈若兰撇下他们一径向外走去,经过红棉的身边时,她的裙子忽然被人拽住了。
沈若兰驻足低头,见红棉正死死地拽着她的裙子,抬着头,虚弱的哀求说,“沈姑娘……求求你……救救我……”
说完,筋疲力尽的闭上眼睛,垂下头去。
她这副样子确实挺可怜的,但是沈若兰可没那份好心去帮一个想让自己当她丫头的女人,再说谁知道那个陈大将军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思?没准是苦肉计呢。她可不想趟这趟浑水,就猛的扯回自己的裙子,面无表情的说,“我不会帮你,但也不会落井下石,这一切都是你自作自受,你就自己担着吧。”
说完,提步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听到那渐行渐远的脚步声,红棉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整颗心像沉入了谷底似的,绝望至极,来吉州这几天,她已经听说了那为湛王是个冷血无情的男子,这下子,她肯定没有活路了……
这边,红棉崩溃绝望着,而吉州那边的沈若梅却欢天喜地,雀跃不已。
因为一桩天大的好事竟然降临到了她的头上,让她一时间乐得都有点儿找不着北了!
事情还要从今天早上说起。
今儿早上,家里忽然来了个穿着得体的媒婆,自称姓王,是吉州城的官媒,王媒婆此来是替吉州城首富李大官人向沈若梅提亲来了。
王媒婆说,李大官人前天在街上无意中看到了沈小姐,心里十分中意,回去又跟家里的夫人商量了一下,夫人进门多年还没有子嗣,因此也支持大官人纳妾,好延续李家的香火,所以特意命她前来提亲的。
沈若梅在听到‘吉州首富’四个字时,心里已经有五六分的应允了,又听说那位大官人是个年轻的公子,夫人还是个不生育的,那五六分的应允就变成了八九分,剩下的一两分倒不是因为她不愿意,而是因为她还没看见李大官人是俊是丑,是高是矮呢,她可听说湛王是个绝世无双的美男子,她不想被死兰丫比下去,她希望自己嫁的男人也是个美男子,好把死兰丫的男人比下去。
不管咋说,她一定要把死兰丫给比下去,决不能输给她!
沈大爷对李大官人提亲的事儿并不热情,他觉着有点儿不对劲儿。
自家的闺女长的是好看,但那也仅限于再靠山屯儿那儿嘎达,在美女如云的吉州城里,想找比梅儿好看的女子多了去了,那个李大官人既然是吉州城的首富,肯定是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又怎么可能一下子就相中他们家闺女呢?不可能啊?
沈大娘则担心另一件事儿,女儿能嫁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家固然是好事儿,但是她早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万一嫁过去遭人嫌弃咋办啊?那个李大官人既然是吉州的首富,那必定是个权贵之人,梅儿要是嫁给他,他再嫌弃梅儿了,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他们这些平头百姓的爹娘根本没法帮到她闺女啊!
所以,这事儿不妥,与其嫁个首富做妾室,还不如找个老实本分的后生嫁了,在他们眼皮子底下一夫一妻,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呢!
沈福存和沈金存也都不看好这门亲事,因为他们觉得这天底下根本就没有天上掉馅饼儿的好事儿,人家首富啥女人没见识过,咋可能相中她个乡下丫头呢?说不定这里边有啥猫腻呢?
所以,他们也不同意这事儿。
不过,虽然大伙儿都不同意,但是当王媒婆把李大官人给他们家的聘礼单子拿出来时,一家人顿时都不反对了。
李大官人不愧为吉州城的首富,给的聘礼十分丰厚,简直晃瞎人的眼睛:一套城里的两进宅子,一千两白银,加上各色上等绸缎十匹,金玉头面首饰一匣子……
沈德宝家紧紧巴巴了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啊,都说财帛动人心,看到这些房子、银子和珠宝首饰等,大家的心思开始活络起来了。
沈大爷: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吉州城虽然美女如云,但没准儿这李大官人就喜欢梅儿长这样的呢,不然也不可能下这么大的本钱娶她,闺女之前已经遭那么多罪了,好容易遇到个稀罕她的,不如就遂了她的心思吧……
沈大娘:不是处子也有办法,听说用熬熟了的石榴皮洗那里,就能使那里紧致如处子,等到洞房时再把冻了的鸽子血放在里面,等行房的时候血流出来,就可以蒙混过去,女儿是富养长大的,一门心思的像嫁个有钱人,现在好容易有机会了,还是答应了吧,免得将来落埋怨……
沈福存、沈金存:既然她愿意,那就由着她去吧,叫她嫁个有钱的男人总比嫁个没钱的好,就沈若梅那性子,要是嫁个没钱的男人,她都得天天跑回娘家做来,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她嫁个有钱人呢,也省得他俩操心了……
沈若梅本就有八九分的中意那位李大官人,再王媒婆拿出那张聘礼单子后,她原来的八九分中意一下子变成十分了。虽然还没看过那位大官人的模样,但是即便是长的丑,他的财富也足以弥补他容貌上的缺陷了……
王媒婆看到了这一家人的态度转变,心里十分鄙夷,但是嘴上却没有说出来,依旧说些讨喜的话,比如说沈若梅过门儿后的幸福日子,沈大爷两口子又如何能借到女儿的光,晚年会怎么怎么的享福等等……
这马六泊很会说话,一番口若悬河后,把沈大爷一家都说得心花怒放的,没过多思忖,就把亲事给应允下来了!
因为是妾室,不好大操大办,双方只定下三日后来下聘,七日后来迎亲,王媒婆信誓旦旦的保证,肯定会让沈姑娘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从今往后,沈大爷和沈大娘就是老爷夫人了,再不用为生计发愁,只在家里安安稳稳的等着人伺候就是了!
王媒婆走后,沈若梅第一件事,就是让爹给二叔家捎信,让他们一家子过来参加她的婚礼,虽然她是李家做妾,但是她嫁的是吉州城首富,做妾也比嫁个穷汉做妻子强,再说,死兰丫也是做妾呢,没比她强哪去,说不定还不如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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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沈若兰睡下时,淳于珟又不请自来了。
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定时定点儿的来她屋里,沈若兰寻思着天怪冷的,再者也怕被人看到,叫他先别来了,反正等一个月后就成亲了,那时两人不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吗?何必大冷天的来回跑呢?
可是,他嘴上答应的挺好的,每天晚上到时间了还来,用他的话说就是‘想她,一个人在家睡不着……’
其实,他不来沈若兰也睡不着,习惯了他的存在,现在让她一个人睡她也睡不着,一个人孤枕冷衾的,哪比得上在他火热的怀抱里,跟他卿卿我我的说着情话一起睡的好?
淳于珟一来,就抓起她的脚丫子,继续给她上药,她脚上的那个痂已经脱落了,形成了一片丑陋的疤痕,沈若兰本打算用灵泉水泡治的,但是淳于珟不知道她有灵泉水,就每天带了去疤的药膏过来,亲自给她上药。
一开始,沈若兰还不习惯他给自己上药,又觉得他一个大男人抱着自己的脚丫子上药不大好,但是淳于珟很痛快的告诉她,‘没啥不好的,你不也给我上过药吗?’
说得沈若兰一阵阵的脸红,不由得想起给他手术时帮他上药的情景,那个一整就起立的‘大茄子,’真是羞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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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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