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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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人一向有种喜静怕闹的情怀,这一点在巴黎人的身上体现得更为彻底。入了夜的巴黎城市,四周安静得天地空灵,只有风吹树叶的唦唦声在一下下地奏响着,让夜色里多了点动听的旋律。

    从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走到戚暮的公寓,其实非常近,只有两条多街的距离。但是这一次,戚暮却觉得十分的漫长。他与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在巴黎的男人并肩走着,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

    戚暮原本还想问对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但是他忽然想到……似乎在前几天的短信中这个男人有提到,接下来两场柏爱的音乐会都不需要他的到场。

    那么按照这个说法……即使对方现在来一次环欧洲旅行,似乎也是他的自由?

    这样想着,戚暮便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只得默不吭声地看着被月光照亮的地面。

    前几天巴黎刚下了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晚上的温度也没有那么低了,但是戚暮却仍旧多围了一条围巾——

    他一向怕冷。

    “巴黎的春天很好。”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安静的街道上响起,戚暮诧异地转首向他看去,只见闵琛正微微抬眸看向漫天朦胧的月色,低声说道:“我很喜欢巴黎的春天,比柏林安静。”

    这种没头没尾的话让戚暮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思索了半晌,忽然灵光一闪:“所以……你才会来巴黎?”

    只见闵琛镇定冷静地点点头,十分肯定地道:“是的。”

    闻言,戚暮无奈地笑了起来:“我还真没见过柏林的春天,不知道会那是什么样子。”

    虽然脸上露着一抹淡然的笑容,但是此时此刻,戚暮的心里却暗自想到:原来是因为喜欢巴黎才会回来的啊,他差点还以为……这个男人是特意来找他的。

    望着青年似乎相信了的模样,闵琛深邃幽黑的眸子里酝酿着笑意,他点点头,毫不介意地再黑了某个工业城市一次:“柏林春天的时候空气很糟糕,嗯……没有巴黎好。”

    戚暮以前从来在春天去过柏林,听着闵琛这话,他只得点点头:“是这样啊……”

    闵琛用力地颔首:“没错。”

    ……全柏林人民都要打死你有没有!

    “不过我觉得伦敦的春天也挺不错的,对了,说起这个,之前柏爱在伦敦的音乐会听说很成功,我看到《古典巴黎》上有报道,在《法国之声》上也有特别介绍……”

    一旦开了话茬子,原本尴尬的气氛便缓解了许多。

    等到戚暮走到自家楼下的时候,他恍然间觉得时间过得真快,明明还没说上几句就已经到了。但是此时,天色也已经不早了,他只得笑着摇摇手,说:“既然都在巴黎的话,有机会可以多联系。”

    闵琛将双手插在长风衣口袋里,轻轻颔首:“嗯,晚安。”

    戚暮笑道:“你路上小心。”

    皎洁的月色渐渐被一片宽大的乌云遮去了光芒,安静窄小的街道上,只有三两个行人快速地行走着。俊秀漂亮的青年又笑着说了几句后,便转身进了小楼,等到目送他上了楼后,站在楼下的男人却依旧没有离开。

    闵琛微微仰首,沉默地看着戚暮的房间。明亮的灯光已经被它的主人点亮,将窗外的黑暗也稍稍驱散了一些。

    其实连闵琛自己都没有想通,为什么……他就突然决定要来巴黎了。

    就是突然之间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才会这么心急地立刻赶过来寻找那份答案,但是在那条幽静漆黑的走廊里、当他看到那个青年削瘦单薄的背影时,好像“寻找答案”这件事……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一开始,他是因为这个人的琴声很熟悉,才会对他投以特殊的关注。

    后来,他发现这个青年的琴声竟然与那个人的一模一样,他便更是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投入进这间古怪的事情里来。

    其实在去年之前,闵琛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找了那么多年的人……叫做陆子文。

    童年的一次微不足道的帮助,刻印在闵琛的心里许久,找到后他惊讶地发现对方已经十分出色地成为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于是闵琛便决定——

    推他一把。

    将陆子文推荐给多伦萨,帮助他与维也纳爱乐乐团合作、进行那一场盛大的演出。

    闵琛甚至还没决定好怎么与陆子文见面、第一次该说什么样的话,一切就已经彻底成为了不可能。后来,他就遇上了一个拥有和陆子文的小提琴声一模一样的……

    戚暮。

    心中思绪万端,但是表面上,闵琛却仍旧是一脸淡漠的模样。他抬首看着那亮着灯光的窗口,不知过了多久,才忽然迈步离开,消失在了漆黑的街道巷口。

    第二天戚暮起床的时候,刚拎着琴盒下了楼,一抬头便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微微楞了会儿,接着笑着走上前,问道:“闵琛?这么巧?”

    春日早晨灿烂温煦的阳光下,闵琛轻轻摇头:“不巧,我在等你。”

    戚暮:“……”

    似乎没有察觉到青年的无语,闵琛抬起左手看了眼手腕上的机械表,然后说道:“还有三十分钟就八点了,现在还不走……会迟到吗?”

    到现在,戚暮都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楼底下,但是他自然也知道自己所剩下的时间并不多了,只得一边走、一边说道:“嗯还好,最近阿卡得老师去美国参加一次活动,要过几天才回来,所以我稍微迟到一些也没有关系。”

    其实去学院的这段路程只需要十分钟便可以了,只不过戚暮会顺道买上一点早餐,才会多预备一些时间。戚暮快速地走着,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闵琛竟然一路跟了上来。

    笑着接过面包店大叔给他准备的小面包,戚暮一边走,一边无奈地问道:“闵琛,你今天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我最近一直都忙于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什么时间。”顿了顿,戚暮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吃早餐了吗?要不要来一点?”

    十分自觉、自主地从戚暮手中的盒子里捏了一只牛角面包出来,闵琛淡定地咬了一口,说道:“还是帕格尼尼的《第24号》吗?”

    戚暮点头:“是啊,还是那首。老师给了我两周的时间,只是可惜……现在都过去一周了,我还没有将曲子练习好。”

    正说着,两人正好路过鲜花店。花店的金发小姑娘将今天剪剩下来的向日葵送给了戚暮,还一边偷偷摸摸地打量着一旁的闵琛,小声问道:“七……这个人是谁?你的朋友吗?”

    戚暮一边结果向日葵,唇角勾起,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是的,他是我的朋友,维娜。”

    那小姑娘又害羞地看了闵琛几眼后,便笑着给他递过去一枝开得正好的向日葵。

    闵琛刚刚诧异地接过,而此时戚暮已经与小姑娘说了几句话,然后抬起脚步、再继续往学院走去:“维娜只有七岁的心智,但是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女生,也很善良。”

    “嗯,她很可爱。”

    戚暮笑着说道:“她只会对自己喜欢的人送花,看样子她很喜欢你。”

    闻言,闵琛倏地一愣,连脚下的步子都顿了一下。“那她……也很喜欢你。”

    戚暮笑了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对了,你是也要到学院有事吗?我最近可能有些忙,如果你需要我带路,我可以让德兰带你过去。哦对了,德兰是我隔壁琴房的一个瑞士帅小伙,他虽然现在练习的是小提琴,但他学过很多年的钢琴,你可是他的偶像。”

    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钢琴系也是全世界赫赫有名的,而这些天之骄子中,大多数人都非常崇敬奥斯顿·柏特莱姆,换言之……也就是闵琛。

    闵琛今年不过三十一,却已经站立在世界钢琴的顶端,甚至前几年当他作为肖赛的主评委出席时,无数年轻的钢琴家都争着抢着去报名肖赛,形成了一个小高|潮。

    “我没有什么事,只是想去学院看看,顺便……可以亲耳听听你的《第24号》。”

    闵琛语气平淡的话语让戚暮微微一怔,他再转首向对方看去,只见这个男人依旧沉着镇定地看着前方,似乎真的只是随处逛逛、再顺路听听他的小提琴。

    戚暮心里隐约地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但是他还没意识到那是什么,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干脆不再去多想,戚暮坏心眼地弯了眸子:“哦?你真的想听听……我的《第24号》?”

    见着青年一脸“不怀好意”的笑,闵琛挑起一眉:“嗯?是?”

    “那……可要请你多给我指点指点了!”

    闵琛:“……?”

    有一个世界级的指挥大师站在这里还不好好利用?

    戚暮还没有愚蠢到这个地步。

    既然对方诚心诚意地想要听他的曲子了,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