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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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宁寂静的琴房里,钢琴的余音似乎还在轻轻回荡。戚暮微笑着鼓掌,忍不住地为这样一首卓越出色的《小夜曲》给出最衷心的赞叹,说:“这首曲子我听过很多遍,但是这样现场听一次,感觉真的大有不同。”

    闻言,闵琛抬眸:“什么感觉?”

    仔细地思索了一番,戚暮笑着道:“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更真实的感觉吧。果然,古典音乐还是要现场听才最有感觉,也更能听到音乐里的东西。”

    在时代的发展下,越来越多的高级耳机出现在了市场上。这些高级耳机能够让人听到非常细微的声音,将cd里原本平面化的声音展现出逼真生动的效果,颇有身临其境之感。

    但是……对于一个拥有优秀耳力和绝对音感的人来说,再怎样优秀的耳机,都永远比不上现场聆听的那一道琴声。

    所以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喜欢现场听音乐会?

    因为,电子永远无法完全传达出音乐的美丽动人。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深黑的瞳仁里划过一丝笑意,他轻轻颔首,说:“趁着现在还有很多时间,多去听一些音乐会吧,对你会有好处。”顿了顿,闵琛又问道:“还喜欢什么曲子?”

    闻言,戚暮自然明白对方是想要再为自己演奏一曲了。不知怎的,他竟然起了想要逗逗这个男人的想法,戚暮稍稍一思考,直接回答道:“肖邦.1的《c大调第一练习曲》?”

    听着这个回答,闵琛直接地挑起一眉。

    世界上大部分练习曲都不能算得上是好听,就算是肖邦的几首练习曲,大多也只能算是音律和谐的程度,与他的小夜曲、奏鸣曲等等相比,在好听程度上都有着一定的差距。

    既然是练习曲,那主要就是为了磨练演奏者的技巧,所以是否好听在这个时候就不是主要因素了,有没有高超困难的技巧,才是练习曲最重要的特质。

    而肖邦的这一首《第一练习曲》在他的几十首练习曲中,绝对可以算是名列前茅的了。甚至就戚暮看来,他认为那就是最难的一首。因此,当他提出“喜欢”这首曲子的时候,言下之意就是想看看闵琛的技巧。

    能够近距离地观看一位钢琴大师的现场演奏,这种好事可不是每天都有,戚暮当然不会错过。

    而闵琛也自然明白戚暮的意思,面对这样的“刁难”,他不动声色地勾起薄唇,又问了一遍:“确定是《第一练习曲》?”

    戚暮语气肯定地点头:“确定。这首曲子流畅生动,我非常喜欢欣赏这首曲子。”视觉欣赏也是欣赏,总而言之他没有说谎。

    见着青年一脸“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表情,闵琛难得地露出了一抹淡笑,很快又消失不见。他轻轻点头,无奈地道:“好吧……既然这样,喜欢几倍速?”

    这话让戚暮一下子愣住,他怔了一会儿,反射性地问道:“还有能几倍速?”

    闵琛淡定沉着地敛眸,漆黑的凤眸里全是笑意:“可以。你喜欢几倍速?”

    虽然不大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戚暮稍稍想了一会儿,问道:“两倍?”话音刚落,他立即想起来:“最快能是几倍?”

    闵琛挑眉:“五倍。”

    “那就五倍吧!”

    将肖邦的《第一练习曲》提升五倍速?

    戚暮可从来都没有见识过,但是既然对方都这么肯定的说了,那么……他也不介意提高些难度。

    但是,让戚暮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五倍速……竟然能够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

    肖邦的《第一练习曲》真的单纯地只是一首练习曲,连旋律都几乎是完完全全地重复了两分多钟。基本上左手的和弦都非常简单,但是右手的音域却不断地从低音域弹奏至高音域、再从高音域再弹奏回来。

    如果说一段正常速的《第一练习曲》是考验演奏者的指法和耐力,那么……五倍速的《第一练习曲》已经完全超出了戚暮能够想象的境界,彻彻底底地成为了恶魔领域!

    只见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飞快地在琴键上滑动着,那手指早已形成了虚影,让自认动态视力很好的戚暮都甘拜下风。不,已经不止是手指,连对方的手腕、小臂都快要成为虚影了好吗!

    戚暮也是尝到了自食苦果的滋味,如今他别说是想要亲眼欣赏对方漂亮的技巧了,他根本连对方的手指都看不清好吗!其实他早就该知道,既然闵琛敢说出“五倍”的这个数字,那他必然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胜任。

    活生生地将这一首2分钟的曲子压缩到了二十多秒,戚暮还没从懊恼的情绪中回过神来,这首练习曲已经完全结束。

    清冷皎洁的月光下,闵琛薄唇微勾,低声问道:“喜欢吗?”

    戚暮:“……”

    良久,他低哼了一声:“我更喜欢《唐璜的回忆》。”说着,青年还十分认真诚恳地描述了一遍:“这首曲子的音律十分优美动人,节奏轻快简明,非常不错。”

    闵琛:“……”

    《唐璜的回忆》是炫技狂魔李斯特对莫扎特的歌剧《唐璜》进行改编,作出的一首短暂的钢琴曲。这首曲子光是技巧难度点便已经达到了22个之多,被称为全世界最难的钢琴曲之一,鲜少有人弹奏。

    这节奏哪只是轻快?已经到了快非人类的地步了吧?

    但是此时此刻,戚暮却一口咬定地说道:“这首《唐璜的回忆》我一向非常喜欢,可惜的是……市面上的专辑实在是太少,几乎没有人录制过这首曲子,连你也没有啊……”

    那语气悠长叹惋,似乎在说:没想到连你也无法录制这首曲子啊……

    闵琛:“……”

    闵琛到底有没有能力演奏《唐璜的回忆》?这个答案戚暮自然是知道的。

    早在闵琛十几岁的时候,这个男人便用李斯特的另一首炫技曲《诺玛的回忆》作为肖赛的参赛曲目之一,并且赢得了全场的喝彩与掌声。

    当时的主评委、英国钢琴大师罗森斯特便这样点评道:“你的《诺玛》已经超越了我的水平,我想……满分如果不属于你,那绝对不会属于任何人!”

    戚暮也从没想过用这么简单的激将法能够成功激到闵琛,他只是单纯地想要为“对方用五倍速捉弄了自己”这件事,而做出一点反击。

    但是……让戚暮没想到的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

    他就是这么幼稚!

    当一首难度极高的《唐璜的回忆》在琴房里响起时,戚暮还没意识到对方竟然被自己的一句话给激将着了。

    而等他回过神的时候,戚暮还没说话,这个幼稚的男人竟然又开口问道:“喜欢《死之舞》吗?”

    《死之舞》是李斯特的代表作品之一,其难度之高丝毫不亚于《唐璜的回忆》,是目前公认的世界最难的钢琴曲之一。用某些钢琴家的话来说就是:这首曲子的五段变奏是一个比一个的变态,李斯特真是要为难死后辈啊!

    听着闵琛的问题,戚暮正呆愣着还没回过神,他刚刚“嗯”了一声,一首精彩出色的《死之舞》再次在琴房里响起。

    戚暮:“……”

    一曲过后,闵琛低声问道:“喜欢《钟声大幻想曲》吗?”

    戚暮:“……你……”

    《钟声大幻想曲》响起。

    “喜欢《彼得鲁斯卡》吗?”

    “……诶我真的……”

    《彼得鲁斯卡》响起。

    “喜欢《伊斯拉美》吗?”

    “………………………………”

    ……

    一首接着一首的高难度钢琴曲,让戚暮从自食苦果的滋味里,又体验到了什么叫“人不能作两次死”的感觉。

    等到对方似乎又要开始一首超高难度的钢琴曲时,戚暮一把拉住了男人那即将放到琴键上的手,用认真、诚恳、郑重、庄严的目光看向一旁这个“幼稚起来连一百头牛都拉不住”的男人,说道:“喜欢……非常喜欢!你演奏的每一首曲子我都非常喜欢!”

    戚暮突如其来的话让闵琛也是倏地一愣,当他意识到对方到底说的是什么后,感受着手背上传递过来的温度,这个被丹尼尔成为“厚脸皮的恶魔”的男人……竟然难得地红了耳根。

    闵琛轻轻地咳嗽了一声,问道:“……既然你都喜欢,那我再演奏一首?”

    戚暮:“……”

    就算他真的是非常喜欢,也不代表能够连续听上十几首、连口气都不让喘的啊!

    ……

    等到天色太黑、戚暮真的要离开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垂着眸子,认真地看了对方的双手好几眼,最后还是不由自主地问道:“弹了这么多首……咳,比较有难度的曲子,你的手会觉得累吗?”

    “……不累。我每天都会练习很久。”

    每天至少练琴六小时以上的戚暮深有体会地点点头,最终还是说道:“但是像刚才那样大强度的练习,我觉得每天还是稍微少一点的比较好,对手指也是一种负担。”

    每天最多练习一小时、多一分钟都是奇迹的闵琛:“……嗯,好。”

    得到了对方肯定的回答后,戚暮笑着微微颔首。他刚留下一句“那我先走了,你不用再送了”后,还没再动作,只见闵琛忽然不知从哪儿变出了一张宽宽大大的正方形牛皮袋,塞到了他的手中。

    戚暮还正奇怪这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只听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这是我去年自己录制的唱片,包括了《唐璜的回忆》、《死之舞》和《钟声大幻想曲》等几首李斯特的曲子,你如果喜欢可是随时听听。”

    听到这里,戚暮终于明白这封大大的牛皮纸袋里包裹着的到底是什么了。这竟然是闵琛私下录制的、包含李斯特全集的黑胶唱片,这种东西放在市场上,那绝对是有价无市。

    他不由有些犹豫起来:“这实在有些贵重,我……”

    “我可以随时再录。”

    闵琛一句话将戚暮接下来要说的全部都堵死了,到最后,他也只得微笑着颔首,说:“我一定会好好珍藏的,你放心。”

    两人又说了几句后,戚暮便先离开回酒店了。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走后不过几秒,某个幼稚无比的男人蹙了俊挺的眉头,低声地自言自语道:

    “他什么时候……会发现里面的东西呢?”

    “明天?”

    男人磁性低沉的声音被维也纳浓郁的夜色隐藏住,没有人知道他刚才到底说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

    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