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白落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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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元元这话简直完全不讲道理。

    成亲生子、开枝散叶是正经的繁衍大事,怎么就成了放荡了?

    要是照顾元元这种说法,这世上都没有正经人了。

    那中年汉子气愤道:“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生孩子是人伦大事,跟放荡可不沾边。”

    “对!你连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都不知道,就在这里乱说一通,还自以为很有道理。”

    “就是!”

    “我们说了不让你生孩子吗?”

    “我们说了生孩子就是放荡吗?”

    “我们说的,分明是你不知廉耻,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左一句喜欢,右一句喜欢……”

    “喜不喜欢的,你不能关起门来躲在家里说?”

    “非得当着大家的面说个不停。”

    “身为女人,一点矜持都没有,但凡要点脸的人,都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顾元元被他们气笑了。

    她冷笑说道:“说的不错,我也觉得,但凡要点脸的人,都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圣人说,非礼勿听,非礼勿视。”

    “我和夫君在自己家里说话,你们围在门口不回避,我没说你们不要脸偷听偷看,就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

    “谁知你们居然倒打一耙,反污蔑到我头上来!”

    “是我请你们围在我家大门口了,还是请你们窥视我的生活了?”

    “真是好不要脸!”

    几人一时语塞,中年汉子过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就算在自己院子里,那也不能把喜欢什么的,挂在嘴边。”

    顾元元挑眉,冲着他冷冷一笑:“你管的可真够宽的!”

    “我在自己家说话,还要经过你同意?”

    “我是吃你家一粒米了,还是喝你家一口水了,我说什么,你管得着吗?”

    “你,你……”中年汉子被她怼得不知道怎么反驳,你了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

    顾元元这人一向不记仇,因为有仇她当场就报了。

    此时也是一样。

    这几人说话不好听,惹恼了她,她就肯定要怼回去的。

    他们觉得她不应该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话,伤风败俗,她就偏要说,气死他们才好。

    顾元元道:“我夫君相貌堂堂,既会打老虎,又会烤排骨,更对我千依百顺,言听计从……”

    “所以我喜欢他。”

    “以前喜欢,现在喜欢,将来喜欢,一辈子都喜欢……”

    在沈正凌的世界里,这一刻,只剩下顾元元的声音。

    周围一切都变得模糊,天地间的声音都远去,只有顾元元说的那句“以前喜欢,现在喜欢,将来喜欢,一辈子都喜欢……”在沈正凌脑海里回响。

    像是有什么东西冲破桎梏,从这一刻开始,一切都将变得不同。

    沈正凌注视着顾元元,眸光幽深,眼神热烈。

    “一辈子还不够!”在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这句话已经脱口而出。

    “哦哦哦……”看热闹的村民吹起了口哨,几个老古板说不过顾元元,气得吹胡子瞪眼:

    “伤风败俗,真是伤风败俗!”

    “不像话,简直太不像话了!”

    “沈家宗族难道就没人管吗?”

    而除了他们几个老古板,更多人却是冲着两人发出善意的哄笑。

    年轻,真好啊!

    他们年轻的时候,是否也这样热烈的喜欢过一个人?

    是否,也这样勇敢的表达过自己的喜欢?

    不然,年轻时欠下的这句喜欢,现在补上吧。

    等看完热闹回家去,他们就把这句喜欢补上。

    顾元元诧异沈正凌那句脱口而出的话。

    不过她以为沈正凌是故意这么说的,就为了跟她一起气死那几个老古板,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她继续说道:“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权利。”

    “喜欢自己的夫君,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不说?”

    “难不成我要放着这样优秀的夫君不喜欢,留给外面的小妖精喜欢吗?”

    “那不叫矜持,那叫脑子有坑!”

    沈正凌今天像是土味情话技能满点,刚才那句“一辈子不够”接得天衣无缝,现在,顾元元话音刚落,他又赶紧表明自己的立场。

    沈正凌对顾元元道:“娘子,我只让娘子喜欢,绝不给别人喜欢。”

    他认真道:“真的,我也不喜欢小妖精,我只喜欢娘子。”

    “娘子你要相信我。”

    顾元元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沈正凌:“……娘子你笑什么?”

    顾元元笑眯眯的看着他,说道:“我高兴呀!”

    “夫君对我一心一意,弱水三千,只取我这一瓢,我当然要笑。”

    她说着,还要反问沈正凌:“难道夫君你不高兴吗?”

    沈正凌深深注视着她,说:“高兴!”

    这狗粮,简直让人吃到撑。

    几个老古板差点气死,最后一甩袖子,气呼呼走了。

    初一他们几个人一起动手处理起猎物来,动作就很快,不一会儿就把老虎身上的部件,一样一样处理好了,然后又开始处理野猪。

    村里从各处赶过来看热闹的人,有些是单纯的看热闹,有些人嘛,其实是想占点便宜。

    老虎的便宜他们是不敢占的,谁都知道老虎稀少值钱,别说村里的猎户,就算是前后几个村子的猎户,也多少年打不到一头老虎回来。

    但是野猪就不一样了。

    野猪虽然凶,猎户如果遇上,准备不足也是非死即伤。

    但每个村子,每年都能打上那么一两头野猪回来,所以不怎么稀奇。

    那些想占便宜的人,就把主意打到野猪上。

    此时见初一等人已经开始处理野猪,就有嘴快泼辣的妇人上前道:“正凌媳妇,听说你们家打了一头上千斤重的大野猪回来,因为天气热,这么大头的野猪放不住,所以便宜点卖些给村里人。”

    这话一说出来,立即有人附和道:“对对对,这个天气,野猪肉放到明天就要臭了,还不如便宜点卖给大家。”

    “你们多多少少得个利,村里大家也能吃上一口肉。”

    对于这个,其实顾元元是没有多少意见的。

    反正在村子里也是卖,拉到镇上去也是卖,便宜点让利给村民,也省得费工夫拉去镇上。

    确实称得上是一举两得的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