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第五章美丽·不知足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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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星忙了一整日, 疲惫的回到酒店, 回房间的仪态看似从容,但脚步却极快,不过一会就回到了门口,打开了门, 第一时间就跑进了房间里取出“脸霜”抹脸。

    将一张脸给拾掇好,反复的照镜子, 直到皱纹不见了才松了口气,然而这口气才松就发现脖颈上多了一柄断剑。

    瞅着大明星,我很是无言, 之前狂照镜子原以为只是自恋, 然如今看来,这哪是自恋, 分明是在看皱纹。

    我终是忍不住:“这种油脂涂抹在脸上,你就不会觉得恶心想吐吗?”再爱保养皮肤, 拿人油人膏往脸上涂也惊悚啊。我知道,那膏脂不是人膏, 但都是智慧生物, 有区别吗?

    大明星惊讶的看着凭空出现的我, 估计她再被疯狂粉丝跟追踪偷窥都没碰见过我们这种能凭空冒出来的, 尽管我们并非粉丝。

    “你是什么人?不, 你不是人。”

    大明星到底是大明星,心理素质真心不错,这么一会的功夫就冷静了下来。不过这判断力, 我不由问安安:“我看着那么不像人族?”

    君族人除了手臂上有鳞片,外表看上去和人族是差不多的,自然,拿手术刀切开了的话,那区别就大了去了。可这差别也不过是体质的不同,大体还是不同的,硬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精钢剑与青铜剑的区别,都是剑,但材质和冶炼配比度不同,别的都一样。神民大多如此,古神创造后裔的时候并非全部都是按着自己的形像做为模板,大多选了最适合修炼的道体(即人形)做为模板。也因此,不看我身上的鳞片,单凭肉眼是很难区别出来神民与人族的区别。当然,那双眼若是神民这样继承自古神的眼,那就另当别论。

    安安没回答我,回答我的是大明星。“我的脸霜是与一些‘人’买的。”

    人这个字说的时候用的是重音,显然别有所指,我愈发无语。

    重金之下,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出卖的,这不仅仅是人性,也是非人性,确切说,智慧生物都有这毛病。喜欢人类社会的繁华与纸醉金迷,不喜欢深山大泽的寂静苦修,因而混迹人间的非人生物和修士真心不少,而其中为了享受更好的纸醉金迷的生活,道德什么的,也就那么一回事。

    阿吉与我说过,世间有不少盗猎团伙,以珍稀的妖、灵(别的种类也有,据说只要给的钱足,除了神魔就没什么是它们不敢打歪主意的。)与人族修士等为目标,卖给有需求的,以此谋取暴利。

    盗猎团伙的成分非常之杂,有人有妖,甚至有魔,不同的物种想要和睦共处非常的困难,但若是一起为非作歹,却能很容易就处到一起,不得不说,这真是个奇妙的现像。

    不过,哪家盗猎团伙如此胆大,君长青虽然生死未卜,估测是死了,但死不见尸,我们也没对外发表这一消息,也就说,在大众的眼里,他还是活着的,不过短时间不会回来,因此让我暂时接管雪莹山庄。这才多久?盗猎团伙都发展到这来了,真给我面子哈。

    啥?

    以前就没有盗猎团伙吗?

    有啊,不过被君长青给发现了,然后.....君长青将抓到的盗猎分子的灵魂抽了出来,碾成了齑粉,用这种方式读取该盗猎分子所有的记忆以获取他想要的情报,不过这种读法,哪怕古神也得玩完,何况是普通的修士,读完了,那灵魂也彻底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得到了想要的情报,君长青就找上了盗猎团伙的老巢以及支持哪些盗猎团伙的势力,具体过程我不清楚,赵哥不肯说,阿吉则不是很清楚,它当年被留下看家了,唯一能确定的是不管是人族的修真门派还是妖族都因此元气大伤,当年君长青远行归来时那一身的血气,杀的人绝对不会少,而这也成功的让君长青荣登大部分人修与妖修的黑名单榜首。

    呃,我大概猜到现在这是怎么回事了,不就是欺负我年轻嘛。

    我将一道驱魔符(啥驱魔符?雷符,不管是什么邪魔外道,都怕这雷霆。)贴在了大明星的身上,没反应,我弄错了,这家伙没被附体?

    我瞅向安安,安安道:“看我干嘛,这与我有何关系?”

    我好悬没吐血。“姑奶奶,元魔跑出来对你有什么好处?”

    “人族不死绝,它跑不出来。”

    “细胞也危险啊。”

    “已经变回原形了。”安安道。“我认得它,它也认得我。”

    我:“.....”感觉自己好蠢,明明这家伙说过的,元魔最想杀的人,除了神尊就属她了。都恨到这地步了,能不刻骨铭心吗?

    “有什么办法灭掉吗?”我问。

    安安摇头。“魔种根植于人心,无法拔除,就算拔了也会再长。”

    我:“.....也就说没完没了了?”

    “可以这么说。”

    “真无敌。”

    “那也不是,若是人自身无欲无求,亦或是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懂得知足常乐,魔种永远都不会醒,会一直无识无觉,直至随着人的死亡而消亡。”

    无欲无求?

    知足常乐?

    说得容易,这物欲横流的世界,有几人能够做到?反正这大明星一定做不到,她若是做得到,又怎会用这种膏脂来维持青春的容颜?一张脸有那么重要吗?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理,就算想逆反天理,有必要这么不择手段吗?

    对于我不自觉脱口的心里话,大明星回以我冷笑。“生老病死,谁愿意老去?谁愿意死亡?谁不想长生不老?你们这些非人,拥有不老的容貌,永恒的生命,根本不懂我们的悲哀,有什么资格说这风凉话?”

    呃,想想之前我与安安的反应,好吧,我确实不懂一张脸为什么能重要到这地步。但,我也知道一件事,人族羡慕非人生物的长生与容颜不老,却不知非人生物也羡慕它们,比如妖族,它们就很羡慕人族生而拥有灵智,更拥有适合修道的道体,生下来就拥有修炼的资格。而妖族,就算父母是妖,自己生下来拥有灵智,不用从野兽开始,也仍需要打熬许多年才能化形拥有道体。

    谁更悲哀?

    谁都不悲哀。

    只是不知足而已。

    妖族没有人族的先天优势,却拥有无尽的时间。

    人族没有妖族的无尽时间,却拥有先天的优势。

    然而,彼此都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优势,想要得到对方的优势,却不知,即便得到了也不过是另一个循环,除非鱼与熊掌兼得,可这世上真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得了吧,贪心不足蛇吞象的结果往往是鸡飞蛋打。

    我说:“你知道吗?我能看见鬼,但我不讨厌也不害怕,除了一种鬼,那就是自尽的鬼。为什么要自尽呢?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我问过诺诺,诺诺跟我说,人能鼓起勇气自尽,究其根本,是为了逃避,寄希望于来世。我当时就想,人族真是好命,竟然还有来世,神民可是不入轮回的。我们的寿命很长,长得近乎长生,但是,我们死了的话,就是真的死了,不会来世,不管有什么遗憾,都将永远都是遗憾。”

    大明星错愕的看着我。

    我拍了拍她漂亮的脸蛋。“若是不知足,想想比你更惨的,你就会觉得你自己其实拥有得非常的多。”

    就好比神民,没有来世啊,多惨啊。但跟妖族一比,我又心理平衡了,至少老娘生下来就有灵智,是人形。

    许是我这番话太令人无语,大明星沉默,安安也对我刮目相看。“你与我长姐一定会很有共同语言。”

    得,我现在都想像不能你长姐究竟什么德行了。

    一登基就干了暴君都未必会干的暴虐之事,但平日又是个与普世价值观背道而驰的神,如今看来还是个乐天的家伙,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精神分裂了,这必须是多重人格分裂才行。

    虽无语,但我还没忘了正事。大明星这情况,我也没辙了,我总不能因为她心里有颗魔种就把她给杀了,每个人族的心里都有一颗魔种,若是杀了她,那照这逻辑,我是不是还得杀了所有人族?若是那样,我不就是在帮元魔脱困吗?又不是活腻味了,因此我无语的发现,自己竟然不能杀了这家伙,哪怕她往脸上涂人膏。

    行,我不能杀你,但我这火气总得找个地方出。

    正好,想瞌睡就有枕头送上来。

    有些人有些势力,没法讲理,只能杀。

    盗猎团伙是吧,没发现你们是我这个庄主失职,但现在都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我要不处理好这个问题,雪莹山庄的整个辖区都得出问题。既然这样,那就杀吧。

    君长青杀了你们一次,你们没长记性,没关系,我再杀一次,杀到你们长记性为止。

    想杀人,有一点很重要,你得知道你要杀的人在哪,但大明星表示她也不知道。

    我头疼,我不会刑讯啊,不由瞅向安安。

    安安随口道:“你可以在她脸上画画。”

    我、大明星:“.....?!”

    安安解释道:“在她脸上画几刀,她一定会什么都招,刑讯雌性生物,这招最是快捷有效。”

    我:“.....你听着似乎挺有经验哈。”

    “我那会正对人皮画有兴趣,就画了几张。”

    我还是头回知道这家伙还会画画,但在人脸上作画,还是拿刀子画,你也有够凶残的。“你就不怕别人以牙还牙?”

    安安无所谓的道:“有本事就来啊。”

    “别人成功了,你毁容了怎么办?”我道。

    “那就毁了呗,又没死,一张脸而已,又不影响生活和生命。”

    我现在彻底笃定了一件事,这家伙属于有性生物的性别认知早就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