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第六章寻仇·魔气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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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山派这一代收了个好弟子。”尘寰如此说, 说的很是认真, 他也的确是很认真,碧山派上一代的弟子追杀了他几百年都没将他怎么着,现在这一代却差点就要了他的命。

    “人间界现在的环境,就算再天资傲人也不应该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强大的修为吧。”我很疑惑, 嗯,年轻, 那个道人初步估计三百岁,为啥是初步估计三百岁?因为三百年前是上一代弟子与尘寰交手的时间。

    三百年修成大乘期,这根本不合常理。

    “传功, 他应该接受了宗门长老的传功, 因此有了超出年龄的修为。”

    我无语:“这样会影响基础的吧。”

    “不这样,他没法杀我。”

    我:“.....我说你们究竟什么仇什么怨, 都三百年了还惦记着如何杀了你?”

    尘寰轻描淡写的回答:“大约五百年前,我灭了碧山派满门。”

    我没惊讶, 已经猜到了,只是, 我问:“碧山派哪里得罪你了?”

    “他们杀了我父母。”

    我诚挚的说:“这样啊, 那怎么那么心软?为什么不把人杀光了?斩草不除根, 后患无穷啊, 你看你现在就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尘寰:“.....”

    简单收拾了下自己, 衣服换掉,血迹也处理掉,我便与尘寰踏上了步行回鹤城的路, 值得庆幸的是,剩下的路程没超过一百公里,天黑前应该能回到城里。至于这破破烂烂的战场,我丢了一张火符放了把火,相信没普通人能看出这里发生过什么了,就算有,特勤处也会让他们所有的发现都变成笑谈的,谁让舆论掌控在国家手里呢,而特勤处是可以借用国家机器的能量的。

    一路闲谈,我也弄清了尘寰与碧山派是怎么个让人无语的恩怨情仇。

    尘寰是个很奇怪的妖人,这是所有人修与妖修对他的印像,妖人不是没见过,但同时精通人族与妖修法术的,就这一个。

    我也觉得很不可思异,如今终于有了答案了,他老娘是人修,且是名门弟子,嗯,就是碧山派的弟子。说起来,碧山派曾经的一任主人就是他老娘。

    为毛做为碧山派当代最出色的弟子最终却死在了碧山派的手里?

    尘寰的存在本身很难说明情况,这家伙如今是妖人,曾经是人,有妖族血统的人。

    是的,尘寰的母亲是人族的修士,父亲却是妖族,且是名声不怎么好的妖修。但真要说起来的话,他父亲和玄君是差不多类型的妖,至少在与人族的关系这方面是差不多的,玄君是别人不惹它,它也没兴趣吃人,而尘寰的父亲,食物很多,选择很多,没必要盯着人族不放,但有机会吃一顿的话还是可以打打牙祭的。

    这么两个人凑成一对,可想而知会在人族修士中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毫无悬念,被人修天涯海角的追杀,一直隐姓埋名的躲着,还生了个孩子。奈何,最终还是没躲过去。

    尘寰老娘的同门利用往日的交情让她放松了警惕,趁其不备时抓了尘寰威胁夫妻俩让他们投鼠忌器,设局引他们入了埋伏,一场血战,最终力竭战死,而尘寰,那些人族原也是要斩草除根的,但有与他爹认识的妖赶到,趁人修不备的时候偷偷将他偷走了,这才逃过一死。再之后,就是这个孩子在妖族长大,修炼妖族的功法,妖族不懂人族的功法,他若不想去找个人族宗派拜师的话就只能学着妖族如何修炼。而他也不可能考虑当间谍,因为他爹临死的时候将内丹塞他嘴里了,这也是妖没赶上救他爹,却赶上了救他的原因,人修在争执是留他一命还是直接杀了亦或是拿去炼丹看能不能炼出点什么来。毕竟,那是一头两千多年的狼妖的内丹。

    体内有枚千年妖丹,虽然拿不出来,但要检查出来还是挺容易的,因此尘寰变成了妖人。

    修炼得差不多后,尘寰带着一群妖魔攻破了碧山派,碧山派的门人弟子几近死绝,只有侥幸几个因为被掌门提前送走而得以幸存。

    这活脱脱的就是少凰父母的翻版,不同的是,神族版本里是南明前前帝君杀了桓寂,而现任帝君又杀了一回,而尘寰的父母却没有背叛伤害对方。

    “你母亲的品味挺特别的。”我说。

    生而为人,得怎样的品味才能对一头狼产生爱情?

    尘寰道:“不到爱上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会爱上什么物种。”

    有理,我无言以对。

    人与狼看似重口,但考虑一下少凰,这口味就一点都不重了。

    终于回到鹤城,虽然还在城乡俱乐部的范围,没正式进入城区,但只一眼我便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谁能告诉我,远方鹤城城区上方萦绕的魔气是怎么个情况?

    这哪来的魔啊?

    天道,我是怎么得罪了你啊?

    前些日子才差点被魔修给弄死,你是生怕我死不了是不是?这会竟然专门给我弄了个魔来。

    我很想掉头,从此再也不回来,但脚却如同灌了万钧的铅,死活无法掉头。

    记忆碎片里的那只鸟,你说的真的很对,守护道真的会坑死走这条道的修神者。突然明白为何少凰说古往今来就两个神走这条路了,这么坑的道路,哪个正常人会想走?

    走此道的神拢共才两个,我真心好奇另一个走这条道且成功证道还没给坑死的是哪位上神,真牛。靁可是将它自个给活活坑死了,而这位,没听少凰说它挂了,应还高坐于神的殿堂中。

    我一点都不想修这个道,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我犯不着跟祖先一样吊死在这棵歪脖子树上,然而......记忆碎片经过整理后得出来的信息若是没有问题,我如今走的根本不是仙道,是早已在此界绝迹的神道。

    神道渺茫,好吧,确切说是这条道太过危险,一个不慎便万劫不复。加之天地变换,后天兴起的诸族没有太古神族的先天优势,就更难走这条道了,成功率.....太古神族尚且万不存一,何况后世的族群。

    神道太危险,也很难走通,后人便另辟蹊径,开创造了仙道,先入仙道,到达仙道的巅峰时,自然打熬得差不多了,再转入神道,成功率会大很多。

    这就跟高考差不多,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经过十二年的准备才去考试,成功率自然大,至少比那些不经过十二年学习就去考的人要大。

    高考顶多被刷新,失败了还可以再来,神道却不然,失败就是死路一条,灰飞烟灭,亦或是堕入魔道,而神仙堕入魔道,那破坏力就相当于特种兵改行去当恐怖分子,众神大多会第一时间将其清理掉,仍旧是死路一条。

    久而久之,神道黯淡,甚至失传,呃,也不能说失传,修神大部分都是靠自己领悟,拜个神人为师,它最多告诉你有什么忌讳,如何走还得靠自己。

    老天,你耍我还是耍我?我怎么就莫名其妙的修了神道?而且疑似就是守护道。

    我现在只希望自己在此道之上走得还不够深,还有回头的机会,否则,我很有可能如祖先一般被自己给坑死。

    不过,我苦着脸瞅着远方被魔气笼罩的鹤城,似乎没到无法回头的程度,我也会坑死自己。

    我是以一种极为幽怨的心态与尘寰一起回到山庄的,高岚和安安都在,在刘元出事后高岚就把安安抱这来了,真有个什么事也不至于牵连父母。虽然无语,但还真不能否认,她这么做很明智。

    神仙掐架,凡人离得越远越安全。

    我将自己丢在沙发里,近百公里的路我并非全部都是走的,三分之二的路程是尘寰背我的,可就算是那三分之一的路程,我脚也快断了,这辈子都没这么走过。哪怕早年在雷泽也没,雷泽虽然没有摩托、车子以及飞机,却有各种会飞的妖兽,哪怕没有妖兽也可以自己学爬云术,需要长途奔波的机会真的不多。

    高岚诧异的看了眼疲惫的我与尘寰。“你们这是怎么了?跟跑了马拉松似的。”

    我道:“马拉松也没几十公里,跑之前更不会跟人大打了一场。”

    说着,我不由摸了摸身上的伤口,现在都还没完全愈合呢。

    高岚一怔。“你们遇到那个仙人了?”

    我摇头。“是另一个寻仇的,跟安安没关系。”

    思及此,我顿觉泪目,都是寻仇的,但寻仇者寻找的对像都不是我,然而每一个我都注定卷入其中。我无法看着尘寰出事而视若无睹,也无法看着安安去死,后者正常死亡也就罢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劫数结束,但被杀掉,且是被神仙杀掉,那我严重怀疑它的神魂能否回到原本的躯体里。

    莫名觉得自己的人生堪称一张大大的案,上头摆满了杯具。

    喘够了,我从屋子里取了一根参须,拔了两根须子给尘寰。“慢慢吃,边吃边炼化,别一口吞,也别太大口,不然会噎着的。”

    说完我自己拿着跟萝卜似的参须生啃了起来,咔擦一口咬掉了一大口参,随便咀嚼了两下便吞下,参须中所蕴含的灵气在腹中被飞快的炼化,利用率挺高,炼化完毕后连渣滓都没剩下。人参我不是没啃过,但利用率如此高的人参,话说,白彧上神你究竟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肉质如此纯净,一点杂质都没有。

    啃了半根参须,感觉再啃下去就该虚不受补的爆炸了,我赶紧打住,看了眼尘寰,现在都还没吃完。

    将参须放好,我问在一旁啃美人做的糕点的安安。“我入城的时候感觉到了魔气,你不是说只来了个玄仙吗?怎么还有魔啊?”魔是来干嘛的,我几乎想都不想的就能想到,整个鹤城除了这位主,就没谁能引来仙魔这一类存在了。

    安安回道:“是只来了一个玄仙啊,只是那是个堕仙。”

    我愣住。“堕仙?堕落的仙人?”

    安安详加解释了句:“修仙时克服不了心魔,走火入魔以至于入了魔道的仙人。”

    莫名的,我很怀疑对方为何好好的修着仙,都好不容易修成玄仙了,却走火入魔.....这跟古代的举人好不容易考上了科举,却赶上作弊事件,所有成绩都作废有什么区别?都是杯具啊,还是超级杯具。

    美人好奇的插嘴问了句:“那它的心魔是什么?”

    “不知道。”安安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无语道:“那可是你仇家。”

    “我不认识他。”

    想想这家伙的仇家数量,我也真心无语了,捂脸道:“我现在严重怀疑它的心魔压根就是你。”

    安安重复道:“我说了,我不认识他。”

    我道:“行了,我知道,你仇家多得根本想不起来谁是谁。”

    安安默然了一瞬,耐着性子道:“不是想不起来,而是根本不认识。”

    我一呆。“什么意思?”

    “这些日子我仔细扒拉了自己所有的记忆,发现,我与他唯一的交集是上一次北溟的乌龟家添了丁,我去庆贺,曾与他有一面之缘。除此之外,从未见过,便是他堕仙入魔我也是这次再见到才得知的。”

    我:“.....既然从未见过,他为何会入魔?并不惜一切代价入人间界只为寻你?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他对你一见钟情,为你堕仙,还跑来人间寻你。”若是如此,我也只能说,少凰上神您老的魅力真是黑洞级的。

    安安给了我一对白眼:“是爱还是恨,这点眼力我还是有的,他那眼神,活似我屠了他全族似的。”

    想想这家伙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我心说,说不定你还真屠了人全族呢。

    尘寰忽的插道:“有没有可能是上神您屠了什么人全族,然后那人的族群里有漏网之鱼?”

    安安将嘴里的糕点咽下,仔细的回忆了好一会,终是道:“那也不可能,除了夏王朝时被三足金乌出卖使得神尊在最后关头将我逮了回去没能让当时的人族灭绝,别的屠族工作我都做得很干净,连世界都不存在了,何来幸存者?”

    众人:“.....”

    我:“合着你屠的族还不少啊,别人怎么惹你了?”下手这么狠,人是杀你配偶还是杀你全家了?估计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它全家貌似就它一个了。

    “它们杀我族人了,而我是王。”

    我委婉道:“打不过别人被杀,不是很正常吗?”非人世界里弱肉强食,为了这么个原因灭人全族,着实过了。

    “除非死的是雏鸟,否则若只是技不如人被杀,要报仇也该是它们的亲人义务,我自是不会理会,。”

    我怔愣了下,委婉询问:“龙肝凤髓?”

    “那是人族的做法,最粗浅也最浪费。”

    高岚好奇的问:“那不浪费的做法呢?”

    安安阴沉脸道:“羽毛可以炼制法衣,肉是大补,血液、筋骨俱是炼器炼药的好东西,神魂亦是制作器魂的极品材料。”

    说到最后对神魂的利用时,小小的婴孩几乎是搓着光秃秃的牙床吐出来的。

    咳,还真是百分百利用率,一点都不浪费,无怪乎被屠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