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第六章神魔·告白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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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我是真不接, 不过热闹我是打算去凑的, 因此第二日就找尘寰借了一笔钱买机票准备出门一趟,不过钱是借到了,车票机票也全都买到了,不过不是一份, 是两份。

    “你在天魔的幻境里看到了什么?”

    坐飞机的时候尘寰忽然问了这么个问题让我愣了下,但还是将自己看到的那些幻境说了说, 然后深深感慨:“无怪乎天魔成为无数修士的心魔,这心理攻击的手段太高明了,哪怕是那只魇都不如它。”

    “幻境那么好, 你是如何看破的?”尘寰很是佩服的问我。

    我略心虚。“我没看破。”

    尘寰愣了下。“你没看破?那你是如何走出来的?”

    “从一开始我就没迷失。”虽然那的确很好。

    尘寰茫然。

    我问:“你知道舍得吗?”

    “有舍方有得。”

    我说:“是啊, 有舍方有得。不管是人还是神类,都会有很多的遗憾, 也跌过很多的跟头,而正是这些经历所赋予的收获造就了如今的自己。若是回到过去, 便意味着,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失去。”

    穿越、重生, 听上去是很不错, 但就算那样, 能将日子过好吗?

    真正能将日子过好的人不管有没有穿越重生, 不管在什么环境都能将自己的日子给过好, 而过不好的人,让它穿越重生个一百遍也没法将日子给过好。

    究其根本,不珍惜。

    人是活在当下, 不是活在过去。

    穿越重生也意味着,如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将失去,如何舍得?

    啥?没有任何亲朋好友?那做人也有够失败的。

    我自问自己做人不失败,我有亲人也有朋友,虽然我也很清楚,我终将失去。小姑姑一家终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我人类的朋友也一样,妖族的朋友就不太好说了。但就算这些在千年万年之后我都会失去,我也不会为了过去而舍弃如今拥有、但以后注定失去的这些东西。

    如今的我正是千万年来的种种造就的,若是源头改变,那么我还是我吗?

    且不说神类不可能重生,就算能重生,心情也不是曾经的自己了,那太悲剧了。

    现在我回忆过往,能想起很多的美好,但若带着如今的心情重来一遍,那些美好的心情不仅不会再有,甚至,原本美好的记忆都可能被毁干净。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扪心自问,自己的生生世世不管结局是好还是坏我都不觉得后悔的关系,所有的选择是我自己做的,最后的结局也是我的选择所导致的,没什么好后悔的。而不后悔,那么自然没有回到过去重新来过的渴望。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而且.....

    尘寰说:“心态真好。”

    我点头。“保持好心态才能走得远啊。”

    “我记得你说过你曾经爱过凤凰吗?若是真的,不会觉得遗憾吗?”

    “对于凤凰的死,我虽痛恨自己的弱小,但遗憾,还真没有。”顿了顿,我纠正道:“我对凤凰并非爱情。”

    “你爱的是你的道侣。”尘寰有点闷闷的说。

    我再次纠正:“不是,我爱的是你。”

    尘寰错愕的看着我。

    我想了想,继续说:“我觉得自己有点爱你,虽然不多,但我分得出自己的心情。”

    尘寰震惊的看着我。“你.....”

    我道:“我也是在天魔幻境里发现的,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是跨越了时间长河,而时间长河将我所拥有的都阻隔了另一端,我突然觉得很不舍,但我最不舍的竟然不是小姑姑,而是你。”

    舍不得这只手感超好,还提供了我许多支狼毫原材料的雪狼,那种心情,不是对朋友的心情,是对心上人的。

    “.....再也摸不到你的毛,只想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想哭。”

    尘寰:“....你爱的不是我本人,是我的毛吧?”

    我纠正:“是本狼。”

    尘寰:“.....”

    我笑说:“待我与道侣解除了道侣关系,若你对我的心情依旧,不如双修?”

    尘寰默然片刻,在我以为他会说不行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姑娘家就不能矜持些吗?”

    我回以白眼。“别告诉我你在妖族生活了那么多年还不清楚大部分非人生物在男女关系上的三观。”至于说姑娘家,考虑这位几百年都是boy,我还是别说自己最初的那一世生而无/性别,以及千万年的轮回,投胎也不全是女性....总结一下就是,我的生理是女性,我的心理,无/性别。但不管是女性还是无/性别,我和他都是异性。

    矜持什么的,人族要这东西,是因为人族男女交往是奔着结婚生子去的,尤其是后者,七出里有一条可就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非人生物,尤其是神仙中人的,表白都是很直白的,我这已经是很矜持了。

    双修这个说法不好,那什么说法没问题?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之前拿少凰举的例子还记得不?子嗣说愿意为她养老,她第一反应是杀了那个子嗣,理由是子嗣想要杀她。

    修仙的基本上是非正常死亡,死于心魔劫,死于天雷,死于战斗,更牛一点的是赶上量劫陨落了,老死什么的,抱歉,没这操作。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白首这个操作倒是有,但不是自然白首,神仙是能够控制自己头发什么颜色的,确切说,我们想高兴,想变成什么模样就变什么模样。娲灵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变来变去,一天变七八十个形像,简直是超级整容达人。得亏那是变的,还能变回去,并且没有风险更没副作用,不然娲灵那么折腾,它那张脸非让它自己给作得人神共愤不可。

    当白头发、黑头发、绿头发可以自由控制的时候,在告白的时候说这个,这不是跟对方说,我只有在白头发的时候才会跟你相守,头发不白的时候要么跟你分手要么脚踏几只船和别的人在一起?真这么告白,现在的神界中人我不太清楚,但搁大洪荒时代那会,脾气好的话甩你一巴掌,脾气不好的话拔剑砍死你也不足为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呵呵哒,修仙可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典型例子,没个几百几千年修不出个结果来,而几百几千年后,不管飞升还是没飞升,凡世的亲朋好友自然是能死都死光了。

    亲朋好友都死光了,自然就没有家族可言了,家族都没了,还有必要考虑绵延后嗣?

    人族结婚的目的九成九是奔着生子,再不就是我娶你是为了帮我伺候我妈,然后传宗接代生个儿子,一直到生出儿子来,儿子越多越好。儿子多,孙子才多,再下一代更多,家族才兴盛。

    神仙没妈要伺候,至于子嗣传承血脉,神仙自己就能活到天荒地老去,因此结婚生子什么的,真没需求。

    哦,少凰有需要,她被逼婚过。

    是啊,但她最后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丫用交/合之气人工造了个子嗣,也不知道她当年是被逼婚成什么样了,交/合之气能令人怀孕生子,其本质根本就是取当事人大半的精血合成一个新生命,类似于克/隆。凤凰当年被交/合之气给弄得繁衍后代,精血亏损极大,花了很多万年才恢复,也因此它后来创造凤凰族时是取自己的心血化凤凰而非用交/合之气。

    她有了子嗣之后就摆脱了逼婚问题,显然,她要不是有个王位需要人继承,而她自己也太不靠谱,她是显然不会有这波经历的。同样的还有孟凰,但孟凰拿少凰交的差。

    若非王位,没法解释为何投生为瑶光的凤凰浪了几十万年都没人逼婚,而少凰与孟凰却一个比一个悲催。

    很显然,就算是古神族,虽有繁衍的需求,但生崽和结婚是两码事。

    孩子和配偶没有血缘关系在神族的观念里中是合情合理的。

    当这些需求都褪干净,在修仙界,找道侣的目的可不就只剩下我喜欢你,我想和你睡觉了吗?

    我说不如双修难道不够矜持吗?

    难不成让我说我想和你上床睡觉?

    这么说也不是不行,但我这会还没将风君子的事给处理干净呢,在处理好前任的问题之前,我没任何心思跟任何人往床上发展,哪怕我是真喜欢这人,那样做了,总觉得不太好,不管是对尘寰还是对风君子。

    不过看他这反应,我说:“你若是不愿也没关系的。”

    没人就应该等另一个人,尤其是我这情况,天知道他得等多少年。

    尘寰摇头。“我愿意与你双修。”

    “我可能需要很多年后才能彻底处理好前任的事。”我提醒。

    办理离婚手续什么的,几分钟的事,问题的难度在于....我不知道上哪去找到人跟我去办理离婚手续。

    “没关系啊,修仙者又不会生老病死,我等得起。”

    “那可不一定,有时间和有心情是两回事。”我说。

    尘寰看了看我,忽问:“如果我没心情了,你会怎么做?”

    “若你那时还名草无主,我就倒追你。若你名草有主了,我等你恢复单身再追。”

    尘寰不解:“你为什么会认为我若是名草有主后会恢复单身?”

    我说:“人族有七年之痒,而神族,哪怕是道侣之间,几万年几十万年相对也是会腻的,腻了自然就该离婚了。”

    “我觉得自己不会腻了你。”

    “这个我无法保证。”我说,与风君子在一起时,刚开始的时候我虽然不爱他,但也没觉得腻,但时间久了,不管是我还是风君子都开始觉得腻了,事实上,若非我被宁渊给吃了,早千万年前就跟风君子了结干净了。不过,若是没倒霉的碰上宁渊,我也不会有如今,更不可能认识尘寰。只能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未来有时很短,但有时又漫长无止境,我可以保证自己此刻的真心,但我保证不了千年万年后我仍旧如此。

    尘寰无语:“这么直白,很容易被拒绝的。”

    我问:“你这话的意思是改主意了要拒绝我?”

    “不,我还是会等你。”尘寰道。

    我顿时觉得心里好像被倒了一大鼎热鸡汤,又好像撸到了这世上最柔软的毛,非常的满,满得快溢出来了,我对尘寰说:“我无法保证自己千年万年后仍旧爱你,但我保证,我会尽我所能的将爱你的心情延续下去。”

    尘寰愣了下,旋即抱住我。“谢谢。”

    声音有点哽咽,至于吗?

    我茫然的伸手拍着他的背。

    飞机到站,下了飞机后我就打车直奔目的地,希望那个富二代现在还没事。

    尘寰不是很明白。“你不是不接这单生意吗?而且此事也并非发生在雪莹山庄的势力范围,你没有义务管。”

    我说:“本来没打算管的,妖魔鬼怪吃人都是大街上扫描目标,不会专门的找谁,会不会被吃,纯粹看谁更倒霉。但那个富二代,虽然管家说得语焉不详的,但再语焉不详也无法掩盖一点,那只妖魔鬼怪是专门冲着他家少爷去的,妖魔鬼怪吃人什么时候会专门冲着谁去了?”

    “有仇的时候。”

    “对,所以这事我估摸着根本就是一出寻仇事件,而听他那意思,估计这还是一出怨灵寻仇的戏码。”

    妖寻仇的话我还可能考虑一下要不要弄清楚了再管,但怨灵寻仇,怨灵曾经是人,只有极度悲愤且充满仇恨,再以非常痛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才有可能化为怨灵,而要把一个人逼到这份上,那个富二代肯定不会是干净的。既然不是干净的,让害了就害了呗。

    至于怨灵报了仇后会不会继续害人,那是肯定的,尝到了吃人的甜头,谁还控制得住?鬼道可不是妖怪,不走捷径的话,修炼起来比起活着的生灵修炼更加高难度,这也是很多的鬼一旦开了害人的头就很难停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短视与自私是人的劣根性,而鬼是人变的。

    听管家的意思,显然他们请的目标不止我一个,就算别的也同样请不到,保险起见我给特勤处打个电话就是了。不过我觉得不会,这是我在管家走了后查出来的,受害者已经产生了,一个都没死,但没死也不一定是好事。已经产生了的受害者有两个人,虽然没死,可.....两个人都被阉了,并且一个被剁了双手,另一个被剁了双足。除此之外,一对眼招子也没了,根据伤口推测,应该是被人用吃饭用的勺子剜掉的,手法非常的利落。

    这个报仇的怨灵还挺有个性的,或者也可以说,它很理智。

    若是不能确定自己能不能忍住尝了甜头后不走捷径,那么从一开始就不去尝那个甜头。报仇嘛,方法很多,不一定要杀人。

    尘寰明白了。“所以你就改主意了?”

    我点头。“如此有个性的怨灵,可以考虑签约呀。”

    “那只怨灵若真是寻仇的,那么它的气候绝不会久,那点修为,收拾普通人可以,但鹤城需要的不是能收拾普通人的修士。”

    “我教它修炼就是了,日积月累,总能好起来的。”

    尘寰看我的眼神有些无语:“日积月累?”

    “我正在考虑是跟它签个一千年的合同还是两千年的,三千年也不错。”

    尘寰一脸被我打败了的表情。“你的时间观念,挺与众不同的。”

    我说:“你以后也会这样的。”

    尘寰沉默了。

    我的计划和想法都很不错,奈何,变化是个小妖精,而正如良家妇女比不上小妖精有吸引力一样,计划这个一听就中规中矩的东西永远都赶不上变化这个小妖精。

    富二代家很有钱,住的是豪宅别墅,特别大,圈了一大片地,门卫有好几个,还有监控器,我敲了门后等了好一会才来人让门卫,并且接我进去。

    很热情,让我都不好意思说我与尘寰其实不是来帮忙,就算帮忙也多半不是帮富二代,极有可能是出手帮那只怨灵。思及此,我觉得还是不要太直白比较好,那太伤人了。

    有钱就是不一样,请来的不止我一个,还有三位,一个和尚一个道士,还有一个看着就不是很靠谱的年轻天师,但我知道,这三个人唯一靠谱的还就那个年轻天师,三个人里也就他身上是有灵力波动的,而他的体质,我扫了扫,又一个先天阴阳眼。

    阴阳眼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不是十万里难出一个的吗?

    我忍不住吐槽。

    “以前是挺少见的,但现在的人口密度....”尘寰给了我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是懂,就算十万里难出一个,单华夏就有十几亿人口,加减乘除一番,啧,千把个还是有的。而且,古代说是十万里难出一个,但事实上更多的有这种眼睛的人到死都没被发现,自然没机会走上修炼之路。

    人口基数大了,阴阳眼自然也多了,而疆域并未变大,被发现的可能性虽然同样变小了,但修士碰上这种资质的人族的几率却是增大了。

    天师显然也看出了这里只有我与尘寰是真材实料,就算看不出我是什么,但尘寰身上的妖气很好辨别,但也因为妖气很好辨认,他一直盯着我们,目光里带着警惕。

    我与尘寰没理他,人多口杂,不好聊天,干脆找了副象棋边玩边等。

    第一天,怨灵没来,但我们都没走,富二代对自己的生命很是珍惜,哪怕没等到怨灵也一天给一千的工费。

    这期间我也见了富二代一面,年纪不小了,将近而立,但并非纨绔,商业精英成熟青年的范很足,而周围的人对他的观赏和评价也很不错,不太懂他是怎么招惹上怨灵的。

    第二天还是没来。

    第三天的时候我听到了吭哧吭哧的声音,感觉有点像在进行马拉松长跑,但声音非常细微,肯定不是人发出的,更像是什么小动物,个子不大的那种。

    我开窗顺着声音望去,入目的是一只正在吭哧吭哧的攀爬墙壁的.....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