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第七章鹿蜀·人性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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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岚曾问过我一个问题, 君族是什么样的。

    显然, 在跟一大堆非人生物打过交道后她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世界很大。

    不过这个问题让我怎么回答?

    高岚问我:“不方便说?”

    我摇头。“我不确定你能否理解,毕竟,物种不同,三观不同。”

    高岚表示还是想知道, 我组织了很久的词,尽量用她能理解的字词给她举了几个例子。

    君族与人族一样, 建立过大一统的王朝,也曾分裂,多次的分分合合。

    而如今的君族, 对外是一个种族王朝, 但说是大一统王朝,倒不如说是联盟, 因为是同一个种族而组成的联盟,有点像现在的联合国。但联合国的威慑力, 也就那样,反正人类现在是还有内战的, 而在君族, 内战者族诛。

    原本是没这规矩的, 或者说, 也管得不严。真正管得严起来是几百万年前又一次分裂的时候, 一盘散沙的君族被打败,下场很惨,大部分族人沦为奴隶。也因此, 后来获得自由,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后,内战者族诛这句话便被刻在了族规的首页。

    现在的话,君族有九个王,若是算上我来的那个地方的部落联盟制的话,那么还有得分。

    没错,君族不止有君王政体,还有部落联盟体制。

    我说到这的时候高岚明显一脸的“这tm也行”?

    理解,君王政体与部落联盟制貌似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怎么能凑一块呢?但这种情况在那些占据着多个世界的种族中还真是正常现像,这有点像少凰曾经提起过的那个脑洞清奇的在夏商时代搞中央集权制的穿越种马男的情况,不同的是,种马男脑洞清奇不合实际,而土著没那么超前的目光,因此始终踩着现实的土壤。

    地盘那么大,真搞中央集权,分分钟崩盘。

    而地方上的高度自治也有很大问题,容易造成内战,让族人的注意力不自觉的集中在改朝换代上。多番尝试,各种失败,幸运的没把自己给折腾得绝种的种族不约而同的得出结论:这种分成不同地区各自建立适宜当地情况的政体是最合适的。

    自然,这种方法也有风险,容易造成种族内部分散,严重点可能连散沙都不如。但对此,各个种族也有自己的应对方式。

    君族的应对方式就是开放各个世界各个政体间的关口,允许族人自由往来。曾有一个氏族,子孙出色,才能过人,非常神奇的在好几个政权中担任了高层。更有兄长是此国的王,弟弟却是另一国的公卿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曾有一些在人族看来应该很不可理喻的事情。

    有个君主制的王一直生不出孩子来,死的时候干脆将王位传给了另一个君主制政权的王子,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王子坑了这个王不止一次,双方的关系不是很好,这个王一度想弄死那个王子,只是没成功。

    关系不好为什么还将自己的王位传给那个王子?

    因为那个王子聪明啊。

    君王要考虑的可不仅是如何将王位传承下去,优先要考虑的是国的延续与利益,那个王子很出色,反正王自问自己不如那个王子,既如此,还不足以让对方继承自己的王位吗?

    这样的王,就如孟凰一般,做朋友做情人做亲人都必然让人遍体鳞伤,但只是做为臣民与族人的话,倒是会觉得很安心。

    这种例子并非单例。

    君族的王位并非纯然的世袭,有更出色的,就不屈从次一等的。

    君族和人族是不一样的,人族输了,还有阿莯,只要阿莯存在一日,人族不管输得多么倾家荡产,都不会走投无路。君族却不然,因此血缘继承制在王位传承上并不稳定,谁也不能保证明君的父母生出的也是明君,秦始皇还是千古一帝,不也生了个超级败家子的胡亥?同样,政权的政体也不稳定,可能今天适合部落联盟便是联盟制,明天发现君主制更方便,那分分钟换成君主制。

    不过这种情况也让我很放心,出事之前,能送走的族人都打包送走了,至于送到哪去了还没定,最后会落到哪里也不知道。事发突然,我们只来得及送走族人,连行李都没收拾,很多人都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家长从被窝里拖出来的,被推进传送阵的时候人都还没完全清醒过来。估计谁也不会想到,那会是与亲人的永别。

    但不论怎样突然,我都知道,传送阵的另一头是君族建立的国家,在那些国家,那些被送走的族人会得到很好的安置。那些王与联盟会为它们准备住的地方,衣食,然后安排它们工作或是进学,它们会过得很好。

    这已经是千百万年来的惯例了。

    一个地方若是出了事,那么能够送走的族人全部送走,由别的同族建立的国家安置。

    但这样的情况放在人族里,只会得到一个脑有恙的评价。

    舍弃自己的直系后代,江山拱手他人,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政权的政体变换无常,不是脑有恙是什么?

    当疑似有鹿蜀他爹踪迹的消息传来时我的脑子里不期然的想起了此事。

    “阿莯,繁衍传递基因是动物的第一本能,可为了这份本能,人能舍弃多少?”我问阿莯。

    彼时正坐在地毯上啃演艺书籍的阿莯闻言茫然抬头看着我。

    我将手里的资料递给她。

    阿莯接过看了看,问我:“属实?”

    我说:“还不确定,正要去确认。”

    “那就确定了再说。”阿莯说。

    我微微挑眉,虽然这家伙说得轻描淡写的,但我看得出来,它的平静之下是茫然。

    为何是茫然?

    我莫名的想到了这消息到手后熊猫的反应。

    恩,阿莯不是第二个看这份消息的人,第二个是那只死熊猫,丫钓鱼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这份消息到我手里,百无聊赖的看了一眼,建议我让阿莯知道此事,然后就拖着“鱼”上楼了。

    为何要让阿莯知道此事?

    若是属实,不过是收拾几个人族而已,杀鸡焉用牛刀。阿莯这种战略级的存在,非神战就用它,那不就跟街头斗殴,然后一方扛出了核/武器吗?很容易出事的。

    只是如今看着阿莯的反应,又想想初见时阿莯的执念,好吧,我大抵能明白怎么回事了。

    当我与鹿蜀坐着飞机跑到另一座城市的时候,消息被确认无误。

    消息的主人公是个成功人士,出身高干,改革开放以后辞了公务员的饭碗下海,家财万贯,若说他这一生有什么遗憾,那就一个:无后。

    家里红旗一面,外头彩旗飘飘,愣是一粒收获都没有。

    家财万贯,建立的商业帝国令人向往崇拜,却无人继承,不得不说,这挺幽默的。

    不过,他没后代,他的父亲叔伯却有,还不少,为了过继谁的后代给他一度闹得挺凶,不过当事人一直都不点头,也就没人成功。

    自然,这是多年前的事,不是如今的,如今这位成功人士膝下有四子五女,两个嫡出,七个庶出,唔,用现代人族的话来说就是私生子,真可谓子孙满堂。

    不过这总数,真能生,他不到五十岁吧。

    好吧,君族也不是没有生了七八个,甚至十几个孩子的族人,但那是几千年甚至几万年的综合,不到五十年就九个孩子,莫名的发现,贫瘠原来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在我吐槽不已的时候,鹿蜀告诉我,那位成功人士的肩上披的是他爹的皮。

    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佩之宜子孙——《山海经》

    我不会吐槽一个吃货怎么就能挖掘出鹿蜀皮的这种功能,活得太久闲得蛋疼不算什么,闲得更有境界的大有人在。觉得闲的蛋疼的人很奇葩的人那是没见过大洪荒时代那些放飞自我的神,我可以一睡几十万年,有一次醒过来的时候,我身上都被人筑巢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尘埃堆积成土壤,土壤里生长出植物,植物长成参天大树,最后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有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很适宜居住....还有娲灵,见过好动的,谁见过它那么好动的,溜达个百万年都不闲累,真真个是精力无极限。

    说不定那个吃货就是闲出境界来了,专门弄了几张鹿蜀皮找人做的实验,没什么好吐槽的。

    真正让我想吐槽的是,多狠的心才能用别人的皮来增加自己留下子嗣的几率?

    那个远古洪荒的吃货也就算了,那年头,弱肉强食,毫无道德可言,强者以弱者为食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个吃货就算做实验,多半也是吃完了肉,还没杂食到连皮毛都能吃,看皮没用,这才废物利用拿去做的实验。

    而现在的人,一边宣传着仁义道德,一边干着凶残狠毒的事,典型的立着牌坊做着婊/子。撕了那张假面,光明磊落的杀人放火,好歹我还能赞赏一句呢。自然,赞赏完了要抓人也方便,一眼就知道要抓谁。

    肚子饿了,宰杀动物吃肉和肚子不饿,只是觉得别人皮毛漂亮就把人杀了,性质截然不同。

    我对鹿蜀说:“你有权报复。”

    鹿蜀虽然不是受害者,但他是受害者的血亲,依据我制定的条例,他有权利杀了那位成功人士。

    君问这是哪门子的奇葩条例?真有创意。

    我可以说,这奇葩条例还真不是我的创意。

    这条例是我从血亲复仇中挖掘出来的,事实上,这大概也是盘古世界最经久不衰的规则。然后就被我拿来用了,毕竟,我要打交道的大半是非人生物,而跟非人生物讲人族的道德伦理和法律,你得了吧,每个种族的道德伦理捍卫的是统治阶层的利益,而法律保护也是自身的利益,我拿人族的律法去跟非人生物讲道理,别人肯定以为我脑子锈逗了,我自己也会那么认为。

    血亲复仇在我看来是处理两族关系里最合适也最公正的一个思路。

    鹿蜀的父亲被杀了,他要报仇,天经地义,就是不知道这只胆子比耗子都不如的人有没有这个胆子。

    显然,鹿蜀是有的,毕竟是杀父之仇,几人能咽下?

    那位成功人士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刹车失灵,油门不用踩都跑出高速公路上才能跑出来的速度,车祸是必然。

    事情解决了我也就回山庄了,顺便与熊猫说了下过程,熊猫表示很惊讶:“就只杀了一个?”

    我问:“不然?”

    “至少也应该株连三族啊,换了我,父亲就算了,猫科动物的雄性不抚养幼崽,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老子是谁,但我的母亲,谁杀了她,只要我当时有报仇的能力,我肯定株连三族。”熊猫说。

    我心说,得亏鹿蜀没你这思维逻辑,否则这事真的会很难处理。

    熊猫感慨着还不忘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看阿莯什么反应,只是,大家都是上神,敏锐的紧,尤其是熊猫眼睛里的幸灾乐祸实在是太明显了,阿莯就算瞎了也不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阿莯道:“若你想说人性的卑劣,我比你更清楚,毕竟,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我还不至于天真的认为自己的种族是良善物种。”

    真有自知之明,不过收拾了那么多回烂摊子是怎么回事?莫名的好奇在历史中人族作死过多少回,听这意思,总觉得不会只夏王朝那一次。

    熊猫撇了撇嘴。“既然清楚,你还那么执念?”

    阿莯默了默。“我与你的情况不一样。”

    熊猫闻言深有感触的颌首:“上神虽会顾念自己与种族之间的血脉联系,但绝不会成为执念,你我的确不一样,尤其是你还很清楚现在的人族都是些什么货色。”

    阿莯静默不语。

    瞅着阿莯,我也觉得挺稀奇的,我当年将命给搭上了,一部分是因为血脉联系,但那不是主因,主因是我所修的道,事实上,若我修的不守护之道,那我还真不敢保证自己能将自己给作死。在那个时候我就是个奇葩,一个超级大傻逼,血裔什么的,能够创造一次,难道就创造不了第二次?自己的命与后裔,自然是自己的命最重要,这才是那时的神人的普世价值观。这就跟第一个孩子没了,没什么,再生就是了,又不是生不出来了差不多道理。唔,这么一说的话,神人与人类其实也是很像的。

    阿莯的不同大抵就在于,我们那一代是创造者,我们的血裔都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因此种族归属感别说淡了,那是根本没有,她却不是,她生而为人,机缘巧合踏上了登神之路,成就神位,但她始终忘不了自己曾是一个人。但能够达到执念的地步,阿莯也挺清奇的。

    再然后....没几日特勤处就找上门来了,为那位成功人士全家死光光的事。

    我很是惊讶,不是只死了一个吗?怎么就成死全家了?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