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外篇雪狼·曾相识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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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龙不压地头蛇不仅仅是强龙不久留, 而地头蛇一直都在, 更是因为地头蛇在地头上有着非常庞大的关系网,你杀了一个那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

    青叶在杀了因为被自己虎口夺食而来讨公道的妖魔后便捅了马蜂窝。

    西部地区远离中原,自然对中原修士的忌惮并不深,且就算忌惮, 青叶也不过一个元婴期修士,并非无敌, 只要做得干净,中原又怎么会知道?而且和青叶在一起的赤焰可是妖,一个正道修士与妖混在了一起, 稍微一想就知道有问题, 中原可不同于西部,人修与妖修之间的矛盾很深。

    不管是觊觎青叶的美貌的还是觊觎她那一身修为想采补的全都有了找茬的借口。

    青叶在将那个祭品送得远远的安置好后便回来时的遭遇中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西部与中原的不同, 却没掉头回中原,而是去寻还在葱岭的赤焰。

    赤焰比青叶更清楚妖魔界, 因此在事情刚发生时便意识到不好,青叶去安置祭品时他便借故躲进了深山里。这么做也是想着利用次机会摆脱这个天天折腾自己的臭女人, 没有人会在这种满目皆敌的情况下还来找他, 至于他, 虽然会受到殃及, 但妖魔的世界本来就是充满杀戮的, 跑得掉并且能够吃到足够的“妖魔”进补是能耐,跑不掉也不过是技不如人。

    赤焰从头到尾就没想过青叶还会回来找自己。

    然而,在他艰难的穿越葱岭雪山时青叶回来了。

    见赤焰没事, 青叶顿时松了口气,拉上赤焰就往西跑。

    赤焰惊奇道:“你怎么回来了?”

    闻言,青叶冷冷道:“你当我是你啊?我说了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赤焰一脸懵圈。

    ***

    翻越葱岭便是花剌子模,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妖魔圈(也可能是土著神),而享有凡人香火祭祀的“神”随便越界是很忌讳的事,因此一过葱岭一人一狼便拜托了麻烦。

    青叶想了想,干脆拖着雪狼去了花剌子模的首都撒马尔罕生活。

    这一次不是游牧式的离群索居,而是定居。

    出于出世就得像个凡人的想法,青叶开了一家卖丝织品的商铺。

    赤焰忍了又忍,终于没忍住问青叶。“咱们以前认识?我是说大战之前。”

    离开葱岭时青叶的话着实不像陌生人之间会说的,而彼时的眼神也带着极为复杂的神情,有愤怒、也有怨....

    赤焰可以发誓自己过去的几千年一直都刻苦修炼,完全没心思招三惹四,绝对不会有被辜负的女性找上门这种戏码出现在自己身上,可青叶的情绪也不似作伪。而且,就算真有,妖魔界的男女关系素来都是合则聚,不合则分,一生一世什么的,智商在线都知道那多好笑,妖魔只要不被干掉就能活到地老天荒的生命足以让不管多么鲜艳的美好记忆都褪色。

    此时此刻,我爱你入骨,但一万年十万年后你于我不过一个完全想不起来的陌生人,没有任何感觉(少凰属于其中典范)。

    综上所述,妖魔们分手后只要不是有什么另外的恩怨,普遍能做到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见赤焰问起这个问题,青叶瞧了瞧赤焰,道:“你猜啊。”

    赤焰耿直道:“猜不到。”

    赤焰被青叶倒吊在了院子里足足三天三夜,最后被放下来倒不是青叶良心发作,而是赤焰为了被放下来不得不将自己记忆里所有打过交道的人族女子全都给挖了出来。

    赤焰认识的人族女子不多,并且多为人族修士。

    一个是妖,一个是人修,双方什么关系想也知。

    那些修士有的是被赤焰给吃了,有的是从他的爪牙下逃出生天得以活命。

    数目不多,但极为零散的分布在赤焰长达两三千年的狼生里,要想起来着实有点困难。

    一个个的排除下去,一个两个三个都不是,青叶的脸色黑得完全可以滴墨了。

    青叶为了避免自己不被气死最终不得不给赤焰一个提醒。“为什么你报的都是修士?”

    赤焰不解的反问:“你不是修士吗?”

    青叶:“....”

    我如今是修士并不代表我生来就是修士。

    赤焰见了青叶的反应,虽不解,但还是顺着这个思路想了下去,很快就想到了,不是修士的人族女性,那就一个。

    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那唯一的可能是什么后赤焰不由惊讶的看着青叶,目光一寸寸的打量着青叶的眉眼、轮廓....“你是囡囡?”

    总算还有救。

    青叶抬手将人放了下来。

    赤焰啪叽摔在了地上,坐起来后第一件事便是问:“我记得你当年是被一户富户给收养了,怎么....”成了道修?

    当年将囡囡丢在官道上,看着她被路过的商贾给捡走后他是尾随了很长时间的,确定那个商贾收养了囡囡后对囡囡很好,这才暗中出手帮着那个商贾坐大了生意后才离开。

    按着当时的情况发展下去,囡囡会在商贾家长大,然后嫁给门当户对的人家平安顺遂的渡过一生。如今都七八十年过去了,就算长埋黄土之下腐朽成泥,也该是白发苍苍的老妪了,而如今的青叶,眉目清冽,宛若双十年华,不过外表对于修士也算不得什么,修士本就老得比普通人慢,修为足够高的话,永葆青春也不是问题,而对于元婴期修士而言,永葆青春是基本能力。

    这差别之大,恕他无法想象期间发生了什么。

    青叶顿觉无语,所以她当年总有种被人偷窥的感觉不是错觉,只不过偷窥的不是人,是狼。

    弄明白了这点,青叶心中的那口气终于消散,平淡的道:“养父母在我十岁时去世了。”

    赤焰奇道:“那么短命?”

    当年捡人的时候那个商贾看上去最多而立之年吧?

    青叶回道:“因为不想官商勾结设局逼良为贱……你不懂什么是逼良为贱?就是官府与地方上的大族勾结,设个局让良民欠下无法偿还的债务,再通过官府出面将还不起钱的良民拥有的地抵债给大族,人则依法发为奴婢。父亲觉得这太损阴德,有伤天和,容易报应子孙,便不愿做。”

    赤焰闻言懂了,顿觉好笑,但考虑到死的是青叶的养父,便忍住了,道:“做了有损阴德怕报应子孙,他不做就自己死了?”

    青叶摇头。“家中失火,所有人都死了,唯有我,不知为何,同样困于火海,却未化为焦骨。”

    赤焰知道为何,他送过青叶一颗乳牙,雪狼的乳牙虽然不能辟火,但保青叶于火海一次不死还是可以的。而青叶的养父一家是普通人,也没有这样的东西,自然不可避免的化作了焦骨。

    失去了养父母,又于火海中得以生还的青叶被所有人视为妖孽,人人畏惧,也人人都想杀了她斩妖除魔。

    青叶不蠢,一看自己被当做了妖魔就麻溜的跑了,乞讨了一年多,四处流浪,在路过一个据雪狼曾偶然提起出过仙人的道观时被观主看出根骨上乘,实乃修炼的好苗子因而被道观收留成了一个小道士,也打开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赤焰很想说青叶的养父够蠢的,官商勾结又如何?害人又如何?你配合的话不一定有报应,不配合的结果却是立马全家死光光。不过,若那商贾不是这样的人,他当年也不会那么放心的将囡囡交给他。

    想了想,赤焰问:“害死他的人如何了?”若是没有报仇,看在对方养了囡囡几年的份上他也不介意□□。

    青叶道:“不需要你为他报仇,五十年前我便回去杀了当年所有参与了的人员。”

    已经死了的,她就杀了那人的所有子孙,没死的,连同子孙一起杀,前后加起来杀了几千人,震惊一时,不论是南宋朝廷还是修真界都被震惊。

    奈何再震惊也没用,她是修士,而那些人虽然有地方上的乡绅地主,也有士大夫及不少官员,情节极为恶劣,可那又如何呢?那些乡绅地主、士大夫与官员皆为普通人,而她不仅是修士,更是当代最出类拔萃的年轻修士之一。

    特勤处(这年头不叫特勤处,但为了方便就这么称呼了)便是想将她抓起来绳之以法也得考虑整个修真界的反应,普通人杀了修士要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修士杀人要杀人偿命那叫荒谬,尤其是那个修士是人族年轻一代修士中的佼佼者。

    特勤处今日能藉此处死一个修真门派最有天赋的弟子,焉知明日不会对另一个门派出手,毕竟,修士素来自诩高人一等,他们可以因为顺手保护蝼蚁一般的凡人,但那从来都不代表凡人与他们平等。而且,凡人的法律,真心没哪个修真门派是放心上的。

    有些例,不能破。

    不论修真界多么惊讶青叶的大开杀戒,都不会允许特勤处以执法的名义让她杀人偿命。

    当然,杀了那么多人,怎么也不能什么惩罚都没有。

    青叶因此被罚面壁思过,若非抓住了此次人/妖大战的机会,她现在都还在后山苦修(太无聊,除了修炼也没别的事能做了)。

    只是,在人/妖大战时遇到赤焰就真是巧合了,她在大战时本来只是打酱油和顺手救下没沾过人命的妖,对于赤焰,想过可能碰上,但仔细思考后又觉得不可能,因为赤焰素来不理会这种争斗,因此当见到赤焰时,她几乎以为自己认错人。

    赤焰按着人族的标准妥妥的恶妖,丫吃人。

    青叶因着幼时的经历对妖怪自有一套自己的区别方式,反正在她眼里妖怪吃人不一定就是坏妖。

    赤焰吃人,怎么就没吃了她?而且她每次将他打扫战场带回来的储备粮给埋了时赤焰虽然气得要死却从未伤害过她,最后被气到忍无可忍也不过再也不去打扫战场了。

    而在大战时赤焰的表现,她去看过那个被屠了满门的门派,偌大的门派已然化为废墟,一个能喘气的都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鸡犬不留。

    原以为是赤焰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变了,后来跟踪观察了一番好像又不是。

    虽然一手炮制了一场大屠杀,但赤焰在战争中并不积极,他会杀人修,但人修要是没去找他的话,他也不会主动来找人修。只是,人的名,树的影,屠戮了一整个大派的“声望”太高,明明最先挑起妖族与人族开战野心勃勃的想要一统天下的大妖不是他,人修也都拿他当大boss刷,被赤焰杀了不少人,也让那个真正挑事的大妖压力很轻,得以做了很多事,得人修回过神来时不得不以惨烈的代价才阻止了他。

    青叶敏锐的留意到,当那个大妖脑子进水想要通过控制魔来横扫人修时赤焰还捣了乱,给人修制造了机会。

    自然,注意到的人不多,就算注意到也不会说出口。

    那个最开始挑起战争的大妖被诛杀后第二个被人修疯狂照顾的就是赤焰。

    屠了一个人族修士大派的恶行太过惊世骇俗,也注定了赤焰与人族修真界的不死不休。

    知道了青叶是囡囡,赤焰心里的小黑本霎时间自燃成了灰,在被问及为什么要屠那个人修门派时想也不想的回答:“他们吃了我母亲。”

    虽然当年吃的人已经因为两三千年的岁月而陨落得差不多了,但没关系,还活着的一个都不放过,已经死了的,父债子还,同理,祖债孙还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青叶霎时就想起了自己曾无意中提起赤焰母亲时赤焰那时的神情,金色的狼眸里仿佛有火在烧。

    青叶握住了赤焰的手,难得温柔和气的道:“你已经报了仇,都过去了。”

    赤焰没说什么,是过去了,但过去后他却一直都是迷惘的。

    报仇。

    为了这个目标他努力了两千多年,两千多年来,如何报仇都是他心中第一位的事,而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达成了,他一下子就不知道该干嘛了。

    成仙?

    他是灵兽,只要一直修炼下去,又没被人给杀了,成仙是必然。

    成神?

    这个目标倒是很长远,足够他未来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都不会找不到事做,但也正因为需要几百万年甚至几千万年反而对如今的他没什么引导作用,太过遥远是一方面不知道如何去做也是一个因素。最终的是,他对成神也没有什么执念,不管成不成神,他的生命都很漫长。

    相处了也有几年了,加之赤焰也不是什么城府深沉的妖(他的实力注定他不需要阴谋也能对付任何人),青叶很容易看出他的迷惘,却也不知如何去开导。

    仇恨如火,不仅燃烧着仇人,也燃烧着自己。

    在将仇人给烧了之后,若自己还没燃烧殆尽,那么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了,很空洞。

    这种感觉赤焰在几年前就应该有,奈何先是被人满世界追杀,然后是被青叶各种欺负,每天都过得很充实,自然没心思想那么多,如今一下子闲了下来,不免袭来。

    青叶想了又想,最后决定给赤焰找事情做。

    于是,赤焰发现自己被压榨欺负得更多了。

    赤焰很是愤愤。“以前我没认出你来你气我折腾我也就罢了,怎么如今我都认出你来了你还如此待我?”

    青叶反问:“咱们重逢至今多久了?”

    赤焰闻言立马灰溜溜的去干活了。

    撒马尔罕是花剌子模的都城,而一个帝国的都城最不缺的便是有钱有权的人,而有钱有权的人都喜欢享受好东西。

    什么是好东西,自然是珍贵且稀少的东西。

    来自中原的丝绸在西域很珍贵,在葱岭以西的价格更是翻倍,概因稀罕。

    尽管青叶将丝织品的价格开价开得中原不管多么黑心的商人见了都要大呼黑心,然而,撒马尔罕不缺有钱人,便是用同等体积的黄金去换青叶的丝织品都有的是人愿意买。

    客似云来的结果便是青叶本来只是因为出世而随手开的店铺非常忙碌。

    店铺里的丝绸除了丝绸用的丝线是飞回南宋买来的,丝绸是青叶自己织的,丝绸上的精美刺绣也是青叶自己做的(面壁思过时不找点事休息一下放松放松很容易发疯)。

    纺织刺绣的只有一个人,购买的人却络绎不绝,供不应求是必然。

    提价虽是个好主意,但不适合在撒马尔罕这种地方,权贵太多,商斗不过官,平等是基于双方是同一阶层时才有的东西,不然谁的阶层高谁就是合理,这一点青叶在自己十来岁时便明白了。

    她最终会选择自己动手挨家挨户的找上门杀人绝户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拜入道观识了字后她便去看了南宋的律令,她全家死得很惨,但涉案的有士大夫与官员,这两者属于特权阶级,只要不是谋逆,一点小过错最多就是贬谪,再或者丢官,杀人偿命,甚至如她所愿的以全家之命偿命根本是痴人说梦的事。

    当法律给不了想要的公平后,青叶果断选择自己动手替养父一家要个公平。

    而在杀完了人后,虽是大案,明明朝廷很想弄死自己这个犯法的家伙,但自己最终的惩罚仍旧只是不轻不重的面壁思过时,青叶不免彻底意识到一个事:人的生命是有价值的,而每个人的价值都不一样。

    撒马尔罕权贵云集,跟他们拿乔,养父的结局是个活例子。

    青叶自然不怕普通凡人找茬,但她不想惹什么麻烦,一时半会她并没有搬家的打算。

    赤焰每日要干的活里多出了织布和刺绣两样。

    虽是雄性,但因着不是人族,赤焰自然没有人族男性那会觉得青叶是在故意羞辱自己的认知,他唯一的意见便是:怎么又给我增加工作?

    青叶理直气壮道:“我扮演的是掌柜的,你扮演的是伙计,出世的角色扮演,须敬业。”

    赤焰很想说出世并非我所选择,是你逼我的,但考虑到自己玩得也挺开心的,不免底气不足。

    “可我不会织布刺绣。”

    他的衣服是用自己的皮毛炼制的,千年不腐不朽,不仅刀枪不入,更防尘,更能变成不同的样式。没有需求,自然没有学织布刺绣的必要。

    青叶道:“没关系,我教你。”

    一头雪狼学织布学刺绣这些细致活,竟学得又快又好,与其庞大的本体形成鲜明对比,让能看出来这家伙原形是什么形态的青叶心情很是复杂。

    撒马尔罕的地理位置很不错,再加上其政治地位,不可避免的是整个波斯地区数一数二的繁华之都,自然,这是不与南宋的大城相比的前提。宋代虽是历史上出了名的重文轻武的弱宋王朝,但经济还是很发达的,人口过亿,在古代相当不容易。

    赤焰与青叶都见过临安的繁华,对于撒马尔罕的感觉便只有:人种真特喵的丰富。

    什么肤色的人都有,让青叶忍不住忏悔自己以前觉得妖魔的模样稀奇,妖魔再稀奇也不过是头发颜色弄得怪异了些,或是眼睛颜色是红色的,而撒马尔罕见到的各色人种,不管是头发还是眼睛,什么颜色都能见到。

    雪狼忙碌得让自己没空空虚,青叶则是好奇葱岭以西的世界,因此很是活跃,自己活跃不算,还经常拉着雪狼一起到处逛。

    不过两三年,丝织品的店铺便成了撒马尔罕最拔尖的奢侈品商铺之一,青叶却打算关门。

    物种不同,审美不同。

    人种不同,审美也不同,但赤焰的长相,放在南宋的话,只能算中等,原因?不合审美。

    南宋虽不至于像魏晋时那般崇尚嗑药、傅粉,生得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但也更流行白面小生的审美。而赤焰化形时是在春秋时,先秦时的华夏族审美与后来的审美有很大差异。

    现在电视剧里的人气奶油小生们丢先秦去那就属于没人要的类型,先秦时代的华夏族崇尚的是勇武,长得比女人还好看的这款,真心不合那个时代的口味,雪狼的人形审美和先秦时的人族差不多,因此赤焰化形时的模样可以参考先秦时的男子,很高大很孔武有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且还不是健身房锻炼出来的那种软趴趴的肌肉,而是爆发力极为强大的肌肉。

    赤焰的外形在先秦时妥妥的拔尖,在南宋时,呵呵哒。

    所幸赤焰自身对此没什么感觉,在他看来没有任何皮毛的人类简直丑毙了,丑人觉得你丑,你有必要搭理吗?

    说别人丑之前麻烦先看看自己的尊容。

    这便是赤焰对在南宋时华夏族见了自己的模样觉得自己不够好看时的态度。

    葱岭之东,确切说,阳关玉门以东如此,阳关玉门以西却不然,尤其是葱岭以西,反而更好赤焰这一款。

    不仅外形符合审美,更令人满意的是赤焰会纺织刺绣,还会捕猎(不喜欢家养的都没什么血气的家禽,不时会去捕猎野味),妥妥的男神。

    既然是撒马尔罕的男神,爱慕之人自然不少,然并卵,全都被拒绝了。

    青叶:“....”虽然挺高兴赤焰拒绝别的女人的,但想想赤焰拒绝的理由,哪怕被拒绝的不是自己,都忍不住为之心塞。

    男女之间,告白失败了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强扭的瓜不甜,此瓜不甜,总有甜瓜。

    然而,简简单单的道理并非每个人都能明白。

    一个是修士不想与凡人计较,另一个则是心知有人修在不可能吃人懒得去计较,两个人最终关了店铺。

    赤焰问青叶要不要回中原。

    青叶想了想,摇头,她虽然也挺想回师门去看看,但大战结束还没多久,赤焰不适宜在任何人面前出现。“我们继续往西吧,看看更西的地方是什么模样。”一直都以为西域以西是一片荒芜,不曾想,竟有花剌子模这样的王朝。她在学会花剌子模的文字后专门去查阅过这片被称之为波斯的土地上的历史,相当热闹,但最让青叶有兴趣的是,若波斯的历史不是胡说八道,那么波斯以西应有别的国度与文明。

    赤焰奇道:“你不想回师门看看吗?”

    青叶道:“离开大漠的时候我给师门传过信了,不回去也无妨。”

    修士随便闭关都是几十年,她几十年不回去也没什么,尤其是回去后很有可能得继续面壁思过,更不想回去了。

    赤焰没话说了。

    葱岭以西有花剌子模,而花剌子模以西更有国度与文明的大城。

    青叶采摘过大马士革的玫瑰,也与赤焰一起去圣城耶路撒冷参观过(话说这真的不违和?青叶也就罢了,毕竟是人族,但赤焰可是妖魔),也曾去看过已经衰落下来的罗马古城,也曾因为一时兴起就乘着独木舟一人一桨,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带的纵穿地中海见到了另一片大陆(不建议普通人族这么玩,元婴期修士能辟谷,妖修几年几十年不吃东西更不是什么问题,掉水里也还有胎息之法)。

    青叶在尼罗河畔被赤焰求婚了,按着灵兽雪狼一族的传统的求婚——在一次切磋中伤势已痊愈的赤焰将青叶给击败了(话说这真不是注孤生的节奏?)。

    青叶:“....”真特么的清奇的求婚。

    赤焰忐忑的看着青叶,以为青叶不愿意,便道:“你可以多考虑两日也无妨的。”

    青叶面无表情的道:“我只是有些奇怪,你不是一直都觉得没有油光水滑的皮毛的人族丑得伤眼吗?”

    赤焰回道:“是挺丑的,不过是你的话,就算是丑也丑得很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