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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好几次我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它总能给我注入一种带着点温暖的能量,看来,这其实也是它的一种生存的本能,它寄生在我的身上,我的生命有危险的时候,它就会给我补充能量,让我快速恢复。”叶枫总算是弄清楚了太极戒之前为什么会“惩罚”他,却又在几次他遇到危险的时候“帮助”他的原因了。
可是,弄清楚了太极戒为什么会“惩罚”和“帮助”他的原因并不足以满足叶枫的好奇心。
他没发现手指之中的菌丝状的东西也就罢了,现在发现了,他的脑海里便多了一个新的问题——种种迹象表明,太极戒不单纯是一枚戒指,它有着一种匪夷所思的生命力,那么,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火种,火种……如果从名字的角度去理解太极戒的话,它大概应该是一颗什么种子,可现在这颗种子在我的身上扎根生长,我变成了它的土壤,那么它最终会生长到什么程度?而我又会受到什么影响呢?”叶枫的心里苦苦地思索着这个问题,没人愿意在自己的身上长一颗蘑菇什么的,他肯定也不例外。
以前倒觉得太极戒在手上也没什么,可是发现它居然在他的身上扎根生长之后,他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人类对于未知的东西有着天生的畏惧,更何况这个未知的东西还是生长在他的身上的。
犹豫了片刻,叶枫又将掉在地上的手术刀拣了起来,用消毒酒精清洗了一下,然后准备在太极戒的另一边切开另一条圆圈状的伤口。
他现在已经非常了解卡妮莎所告诉他的方法是怎么回事了,在手指上切开两条圆圈状的伤口,将表皮与皮下组织分开只是第一步,最重要的一步却是烧灼太极戒,让它无法修复那些被毁掉的菌丝状的根,不然的话,佩戴太极戒的人除非将整根手指切掉,否则都无法取下它。
另一条伤口也切开了,滴落在浴缸之中的鲜血也更多了。
在新的伤口中他也发现了菌丝状的东西,它们在他的血肉之中扎根,不知道已经蔓延到了什么地方。
接下来的一步便是横切戒指下的皮肤,然后烧灼太极戒,最后取下它。
然而,叶枫却犹豫了。
“等等……”他的心里暗暗地道:“太极戒在我的手指上已经两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我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它甚至还数次帮我度过了难关,我真的要在这个时候强行摘掉它吗?”
不摘掉,他的情况不会有任何变化,这两年他也是这么过来的,太极戒不曾伤害他的身体,反而在数次危机关头帮助他渡过难关,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太极戒在他的手指上其实是一件好事,当然,除了有可能导致不育这一个缺点。
摘掉,情况就难以预测了。
它会影响些什么,这还真的是不好猜测的事情,毕竟,叶枫从来没有将它摘下来过,恩师归元子也从未跟他提起过这方面的事情。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贸然摘下它其实是有风险的。
“算了,我还是先弄清楚太极戒究竟是一枚什么样子的戒指再来决定摘不摘下它吧,它在我的身上,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强行摘下它,犹如强行摘掉一个器官,万一有什么反噬的反应,那可就不妙了,我还是先翻译那本人皮书吧,或许能从上面找到一些关于太极戒的线索。”叶枫终于是放弃了强行摘掉太极戒的想法,他将工具收了起来,拿出那本人皮书和手机,比对用手机拍摄的《天音之书》翻译上面的内容。
这次翻译也是他针对人皮书的第一次正式的反应,他做得很仔细,逐字逐句地进行翻译,并且将翻译的内容用笔写在一个笔记本上。
夜越来越深,但叶枫却没有半点睡意,他浑然未觉,他的右手食指上的伤口正慢慢的愈合着,却没有明显的血小板凝结的那种血疤……...
一觉醒来,叶枫发现他的右手食指上仅有两圈淡淡的红痕,他昨晚用手术刀切开的伤口看上去就像是因为戴了偏小的戒指而留下的痕迹一样,根本就不像是用手术刀切开的伤口,他用手触碰了一下,疼痛的感觉并不是很明显。
正常的现象,只过了一个晚上,触摸伤口他应该会感到很明显的疼痛才正常。
“难道太极戒能促进我的新陈代谢,让我的伤口能更快更好地恢复?”叶枫的心里暗暗地想着。
床头柜上放着人皮书与一只新笔记本,打开的笔记本上用汉字写着这样一段内容:一个月了,还是看不到大陆的轮廓,我甚至看不一只海鸟在天上飞舞,根据我的经验,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我们肯定是迷失方向了。水已经喝完了,食物也没有了,我们的心里充满了悲伤与绝望。有人提议我们干脆进入休眠,放任我们的船飘向某个地方,我没有同意这样的提议,原因很简单,船可不同于坟墓里的棺材,无人打扰,如果只风浪之中帆船,就算拥有漫长寿命的我们也会被淹死,或者被鲨鱼吃掉,我得与他们好好谈谈了,我们得想个办法解决目前的麻烦……
这段文字之前还有两篇,大致的内容是一个叫穆索里的作者在等下回忆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那部分内容没有多大的意义,字里行间充满了文学的气息。
当初,叶枫在飞机上第一次看那部分内容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情况,只是这一次翻译出来,让他了解了更多的细节而已。
大半夜的时间,翻译的时候顺带学习不死族的文字,翻译的内容不多,看上去也没有多大的价值,但叶枫却渐渐改变了对人皮书的看法,他也有了一个全新的猜想,那就是书中叫穆索里的人在不死族之中拥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他驾驶一艘船去某个地方,这艘船上还有其他的不死族族人,他们去某个地方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知道这些,就已经很不错了。
叶枫现在也不着急,他手里有《天音之书》,也有人皮书,他每天晚上翻译几篇,顺带再学习不死族的文字,他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完全将人皮书翻译过来,而那一天也是他完全掌握《天音之书》上的不死族文字的一天。
叶枫将人皮书和他用来翻译人皮书的笔记本收捡了起来,放进了隐藏在床头柜侯敏的保险箱之中。
这是陈浩敏为他专门设计的收藏贵重物品的地方,他这次一回来,陈浩敏便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他,不得不说,陈浩敏这个人的非常细心的一个好帮手。
洗漱完毕,穿戴整齐,叶枫走出了房间。
他这一天的计划早就安排好了,上午开个早会,处理一些公司事务,然后陪弗兰克吃午饭,下午去LD球场训练,准备迎接晚上的与卡玛维斯队的比赛。
一出门便看见站在隔壁门口的卡妮莎,黑色的长裙,黑色的丝袜,还有佩戴在发梢间的黑色的遮面的纱巾,再加上纱巾后面的一张冷艳的面孔,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刚死了丈夫的小寡妇。
她喜欢穿长裙,那是因为她习惯在大腿上藏飞刀,想用的时候一伸手就能拿到,她喜欢穿长袖的衣服,那也是因为她习惯将她的那把淬毒的链子刀藏在袖口之中的原因,她身上或许还藏着什么杀人的武器,只是叶枫没有看见过而已。
“早,”叶枫给卡妮莎打了一个微笑招呼,心里却暗暗地道,“穿成这样,是去参加葬礼吗?”
如果给卡妮莎的胸前佩戴一朵白花,她一准是一个俏生生的未亡人。
“早,这是我第一天上班,我想穿得隆重一点,这样行吗?”卡妮莎很认真地征求着叶枫的意见。
“嗯……还可以。”叶枫昧着良心说道。他不想打击她的品味。
“那就行,接下来我们做什么?”卡妮莎问。
“吃早餐,然后开会。你其实不用跟着我,你可以干点别的。”叶枫说。
“那好,麻烦你帮我叫一份早餐送我房间里来。”卡妮莎半点都不客气,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进了她的房间。
叶枫愣了差不多一分钟才回过神来。
这算是哪门子的保镖呢?居然还要月薪十万英镑!
早会,处理公司事务,叶枫早已经习惯了这些工作,处理起来也得心应手,他其实完全可以什么都不做,安排陈浩敏去处理就行了,不过他既然在索尔福德基地,多多少少还是要做一点面子工作的,给下属一个“勤奋”的印象。
午餐叶枫是与弗兰克单独吃的,经过这两天的熟悉,两人的话题也渐渐多了起来,两人还谈了一些合作的事情,比如仙女集团的产品推广,慈善捐助等等,气氛很是融洽。
午后,叶枫准时来到了LD球场。
里卡兹队的球员,教练组的成员,还有卡拉索夫都在球场里,球员们在训练,卡拉索夫正与主教练拜纳德说着什么。
球场里不仅有里卡兹队的球员在训练,还有提前来球场熟悉环境的卡玛维斯队的球员和教练组成员,球场看台上也有一些双方球队的球迷在观看球队训练,人数颇多,一眼扫过,大致有五六百人。
就一眼所见到的情况就足以说明这场比赛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