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苍崖吼时裂(1)

宁馨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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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青青在,爬个悬崖救个人,倒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神医坚持不肯下山,还是让他们将他拉上了九莲峰顶,泡进热池之中,整个人才放松下来,无比惬意地在池水中摊开手脚,享受着孙奕之亲自为他搓洗的服务。

    青青被他赶下去找人和食物,只留下他们两人,说话做事再无顾忌,孙奕之一边狠狠地搓着这家伙身上的污垢,简直恨不得用刀削下一层皮来,看到他周身的池水都跟着变混,心中说不出的恶心腻歪,偏偏又碍于他的身份,只能压在心底,面上还得客客气气的。

    “看来神医也是被这石雾所累,才会失足堕崖。只是不知神医被困了多久?以何为生?”

    秦越人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突然诡秘地一笑,并未回答他的问题,反倒问道:“你可知这些奇石叫什么?”

    孙奕之一怔,摇摇头,“不知!”

    秦越人大笑道:“吸入石雾,飘然若仙,欲为之动,情为之生,阳起阴生,天地自然……如此奇石,自然就叫——阳起石。”他笑着冲孙奕之挤挤眼,先前他虽被困在崖下,但他五感敏锐,被困此处已久,几乎能感应到整座山峰上一草一木、山石游鱼的所有变化,自然没错过他那两次冲动时发出的声音。

    两人眼神一对,孙奕之自然明白他听到了什么,手下微微一用力,他脸上便露出了痛苦之色。

    “轻点轻点,怎可恩将仇报呢?”秦越人疼得皱起了眉头,“我这骨头才接好,不可用力。”

    “啊?抱歉!”孙奕之嘴上虽说着抱歉,脸上却毫无歉疚之色,直视着他的双眼,说道:“以神医的医术武功,怎么也会中了石雾,还被困崖下呢?”

    秦越人叹了口气,苦笑道:“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天时之变,也是我大意了。”

    他倒也不再隐瞒,将自己如何上山采药,来此采石之际,误吸石雾,一时情迷智昏,失足坠崖,所幸南侧山崖多生松柏,那株泰山迎客松横生崖外,救了他一命,可他当时失神之下,也撞断了手足,休养了几日方才自行接骨包扎,却也因此被困在那儿,上不得上,下不得下,足足一月有余,若是他们再不来,只怕他就要活活困死在树上了。

    “原本这阳起石唯有入秋之后方会生烟,我每年夏秋之交上山采石用以入药,从未遇到今日之事。”

    秦越人并非第一次来,从三年前发现药山中产此奇石,他每年来此采石,此石性温咸,可治男子和妇人下部虚冷,肾气乏绝,子脏久寒之症,亦可作为配药,每有奇效。

    只是此次他采石之际,忽遇地动,山摇地震,天池倒倾如雨,而四周的阳起石遇水生雾,袅袅不绝。他吸入雾气之后,神智昏乱,他早识人事,又没有孙奕之那等心性定力,所受影响更大,结果被幻觉所迷,乱闯乱撞,一失足就摔下山崖。

    孙奕之知道前因后果之后,也不禁暗暗庆幸。

    好在他吸入石雾之时,身边有青青,哪怕一时迷乱,跳下天池便清醒过来,他心中一动,当即便问道:“那你又如何知道这池水能解开石雾之毒?”

    “那并不算毒。”

    秦越人随手撩了把水,示意他朝池中看了一眼,说来也怪,他身上的脏污一入水中,起先污染了一片,连水色都变成了黑褐色,可就在他们说话之间,不知从何处游来无数条寸许长的银色小鱼,欢快地朝着他周身游去,似乎对他身上落下的污垢格外喜欢,吞噬得干干净净不说,还吸附在他身上,鱼嘴一张一合之间,连他身上脱落的死皮和灰泥都一并吃了下去。

    他看得笑了笑,说道:“你看——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有阴必有阳,有阳必有阴。阳起石本是良药,然物极必反,阳虚者为药,阳盛者反为害。正如这天池之水,接天连地,自下而上,沟通阴阳,方能祛除百病。连这池中之鱼,吞腐而生,方能使池水澄净无垢,我若不是有此遭遇,又怎能领悟其中道理?”

    孙奕之见他如此豁达,倒也心生敬意,替他搓洗时的力道便轻了几分,虽是生来第一次“服侍”他人,倒也没多少屈辱不平之心。

    两人边洗边聊,孙奕之方才知道,他被挂在树上长达月余,当真是餐风饮露,后来手能动了,腿还断着,就只能靠折点树枝抠点石子,趁着那些乌鸦以为他死了来撕咬时,杀鸟喝血,生吞活吃,才坚持到现在。

    饶是孙奕之久经沙场,也曾几次死里逃生,却不曾见过这等坚忍得人物,不禁心生敬佩,想起青青的病症,趁机便问了几句。

    “离魂症?”

    秦越人闻言却皱起了眉头,说道:“秦越已经看过?”

    孙奕之点点头,“秦越说青青的病症虽与上一个患者不同,但若是恶化下去,亦有疯癫发狂之患,故请神医一展妙手,为她医治。”

    秦越人叹口气,说道:“老实说,我对此症也无甚把握。此症起于脑,源于心,因情志生忧患,因忧患生惧怖,或前事尽忘,或思觉混乱。医能医病,却不能治人,我能替她治病,可若她的心结不解,依然无法根治。”

    孙奕之沉默了一会儿,青青的病,说到底,起因虽是在赵家火中受伤,可根结在于韩薇之死。只怕在她心中,正是因为她招惹来那些祸事,才会害死自己的阿娘,她天性率直单纯,自幼与阿娘相依为命,受到这种打击,自责之下,才会刻意遗忘与韩薇有关的所有事,回到儿时。

    可这种情况只能维持一时,她头痛得频率越来越高,最近几乎夜夜噩梦,难以入眠。若非他在一旁哄着护着,只怕她早已控制不住会伤到自己。

    “无论如何,还请神医尽力一试。”

    “自当尽力。”

    秦越人见他如此郑重,不禁微微一笑,伸手抹了把脸,洗去脸上那些灰泥污垢之后,终于露出本来面目,倒让孙奕之微微吃了一惊。

    他肤色极白,几乎不带血色,完全让人无法想象,这是才在悬崖外的松树上挂了一个月的人,寻常人这般晒法,就算活下来,也早晒成黑瘦的人干。可他瘦归瘦,却白得不可思议,一双狭长的凤眼,眼角微微上挑,眸子却并非纯黑,隐约带着几分蓝褐色,鼻梁高挺,加上肤白如玉,竟是个年纪与他相仿的俊美青年。

    孙奕之原本以为,能得神医之名,连苏诩都推崇备至的人,就算没有五六十,至少也是不惑之年,却没想到,他竟如此年轻,又如此俊美,不禁心下生疑,怎么想,也无法将眼前之人与名传天下的神医扁鹊联系在一起。

    “怎么?不信我?”秦越人一眼便看出他的神色变化,只是晒然一笑,身子往下一沉,泡在温热的池水中,闭上眼说道:“若非被困此处,无计可施,我也不会让你看到我的样子。”

    “哦?”孙奕之眼神一动,他的乔装易容之术,还是跟秦越学的,秦越如今又算他半个徒弟,想必他的易容之术,亦非寻常,只是他心中疑问,还是不说不快,“神医莫怪在下唐突。实在是久仰神医大名,家祖就曾提及与神医有过一面之缘,如今得见真容,实在让在下难以置信,莫非这世上当真有长生不老之术?”

    “天道自然,有死方有生,哪里有什么长生不老之术。”

    秦越人摇摇头,打量了他一番,说道:“你姓孙,你的祖父,莫非是兵圣孙武?”

    “正是。”孙奕之越发惊诧,面前男子几乎已一丝不挂,紧实的肌肉和瘦削的身形,根本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又怎么可能与阿爷同辈相识?

    秦越人叹了口气,说道:“与你祖父相识的,是我师父。我们百草一门,世代相传,只有一师一徒,但凡继承衣钵者,皆以扁鹊为名。世人只看衣冠,我平日也不得不染发接须……唉……”

    他说得无奈,孙奕之却听得瞠目结舌,到最后,却忍不住大笑起来,“原来如此!”

    秦越人被他笑得无语,只是摇摇头,舒适地泡在池水中,全然无视他的失礼之举。

    他如此从容,孙奕之倒有些愧意,干脆将自己为了找他,也曾乔装打扮,以“子易先生”之名混入齐国,方从田恒手中救出秦越,找到了他的下落,说到兴处,还颇为好奇地问道:“这乔装之术,每次以马尾做须,黏粘之后,总不免生疼发痒,偶尔为之尚可,不知神医常年如此,何以解之?”

    秦越人没想到他居然也有过类似经历,还跟自己交流起乔装心得,不禁有些失笑,“小事一桩,回头我配瓶药膏与你,在黏粘马尾之前先擦上,便可避免肌肤过敏。还有,你身上的旧伤不少,在这池中需多泡几日,每日早晚两次,每次半个时辰,便可活血生肌,疏通经络,免得日后伤痛复发。”

    “啊?每日两次?”孙奕之闻言一惊,忍不住问道:“那青青怎么办?我的伤不打紧,还请神医先为她治病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