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严城自有限(3)

宁馨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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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奕之一行人沿着滏阳河南下,行了几个时辰之后,便上岸换马。

    水路本就不及陆路的速度快,加上水道曲折,关卡众多,若是赵毋恤反应过来,在邯郸城外稍加打听,就能知道他们的去向,以赵氏的力量,几个时辰内调集兵马从陆路追来,很快就能赶在下个关卡之前拦截住他们的船,倒不如中途下船换马,陆路通道甚多,只要小心行事,反倒更容易避开他们的耳目。

    出城之时,他原本就安排兵分几路,其中一路便是先行赶到他们上岸处打点,早已准备了一辆马车,先请了李聃和扁鹊上车,孙奕之这才告知他们,接下来的行程,亦是要分开行事。

    他原本想让人先送李聃去鲁国,一则可圆了他的念想,大部分龟甲龙骨都已送往孔府,他去那里颐养天年,最好不过。可李聃这次却又不肯回去,坚持要与他们同行,不论怎么说,青青也算是他的关门弟子,如今她有难受苦,他怎么也不能坐视不管。

    扁鹊就更不用说了,青青身上的蛊毒,还要靠他。

    李聃教出来的弟子,功夫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可他自己的年纪大了,当初悟道之时年岁已大,在武功剑术一道,反不如这些弟子们,只是他坚持要去,孙奕之也不敢违逆,只能将他和扁鹊安排在一起,方便相互照应。

    他让司时久负责照顾这两位,带着他们易容换装,一路朝秦国而去。他自己则单人匹马,先行赶往新田,去拜会一下如今的晋王。

    当今晋王,在位已有二十九年,从一开始,荀氏把持朝政,他扶持赵氏,而后赵氏联合韩魏两家,驱逐中行氏和范氏之后,六卿三军变成了四卿两军,赵鞅为正卿十三年,比昔日那几位权臣更会收拢人心,单是一个赏功罚过,士庶同罪,就让无数下层士兵和百姓纷纷加入赵氏军中,他对税制的改革,实行轻徭薄税之后,其他各家都以为他是收买人心,不惜自损收益,可没想到,他家的收入不减反增,而其他家的却大量减少。

    直到中行氏和范氏领地被赵氏逐步蚕食之后,看到赵氏入主,当地百姓的热切相迎之状,其他世家才恍然大悟。他如此做法,不但收买了自家领地上的人心,还破坏了原来的平衡。

    那些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和奴隶,原本在哪一家哪一族,都是一样的地位一样的待遇,艰难求生,任劳任怨。可忽然之间,在赵鞅手下的,通过军功奴隶可以脱籍为民,农民可从军升级,若是犯了罪,原本刑不上士大夫,世族官员都享有的豁免权,在赵鞅铸刑鼎普法之后,便被废除。

    至于赵氏领地的赋税徭役,赵鞅将收税时的大斗改成了小斗,几乎等于赋税减半,农民种出的粮食越多,自己可以留下的就越多,有了这个奔头,赵氏领地的农民耕田种地时更为精心,想尽办法琢磨增产增收,开荒拓田,结果不出三年,税率减半,可总的收入,却比原来还多,让一众等着看他笑话的世家大族都看傻了眼。

    看到赵氏领地的变化,其他世家领地中的平民和奴隶们看到了出头的希望,看到了改换门庭的希望,就不再甘心继续为他人做嫁,明里暗里,自是希望能够加入赵氏军中。

    如此一来,赵氏所到之处,比本地的领主还要受欢迎,赵鞅的威信日盛,几乎超过了百年来任何一位执政正卿。晋国之法令政令,若不经他手,就算晋王亲拟,也无法下达执行,其权势可见一斑。

    故而孔丘方才对他的邀请拒之不理,还斥其为弄权佞臣,欺主不忠,哪怕赵鞅如何厚礼相赠,也不肯前去晋国为官。

    赵鞅本是当今晋王一手扶持起来的,可如今,君臣看似相得,却一在新田,一在邯郸养病,其中缘由不得不耐人寻味。

    孙奕之知道赵鞅在晋国的威信和势力,尤其是在晋都新田,他想要去见晋王而不惊动赵氏,难度之高,不亚于青青当初私闯吴王宫,所以他才坚持兵分两路,他自己去晋都,目标要比这一群人小得多。更何况,他是去报讯,而非行刺,单独行动,胜算更大。

    他向李聃和扁鹊解释再三,李聃终于同意他先走一步。

    临行之前,李聃又写了封帛书,郑重地交给他,说道:“到了新田,若晋王不肯信你,你便将这封信交给他,他看了,自会信你。”

    “师父认得晋王?”孙奕之略一思忖,晋王在位已有二十九年,经历过几次诸侯会盟,亦曾去拜见过周天子,李聃曾为周王室藏室史,认得他也在情理之中。

    李聃点点头,轻叹道:“为师认得他时,他与你当年差不多年纪,随先王前往洛都朝觐,亦曾跟为师学过几日周礼,只是转眼四十余载,他或许早已不记得为师。只不过以为师之名,他应该能信你几分。”说着,他忽然又笑了笑,说道:“其实他并不算傻,或许早已知道此事,这是投鼠忌器罢了。”

    孙奕之郑重地收好帛书,揣入怀中,方才向他行了一礼,告辞离去,直奔晋都而去。

    他单人匹马,自是比大队人马速度快得多,只过了一日,便也到了朝歌。

    如今的朝歌,已不复当初商都之繁华宏伟,到处残垣荒台,都是那些奢华至极的宫殿遗址,当初手可摘星辰的摘星楼,连根梁柱都没能留下,他就算赶路之余,看到那般苍凉的场面,也忍不住驻足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他忽然看到官道旁的草地里,有什么东西,反射着阳光,一闪一闪地,正好投在他的眼上。

    他心中一动,翻身下马,走了过去,边走边小心地查看周围的情况,果然发现这一片地方有些异常,不光是草地有被数十人踩过的痕迹,还有些马粪和柴灰,显然是有一支不小的队伍,曾经在此停留歇脚,埋灶做饭。

    而那点闪烁的亮光,应该就是那些人掉落的东西。

    愈靠近,他的心跳就忍不住加速,那些人的脚印与马蹄印混在一起,却只有一架车的车辙痕迹,而马匹数量之多,显然一人不是只有一匹马。能有这么多良驹同行的,除了秦国狼卫,他还真没见过其他人有这么大的手笔。

    毕竟,如今的中原诸国,无论晋齐,都刚经过国内世家公卿的内乱,就连赵氏这样晋阳第一世家,出行之时,想找出这样一个能配给双骑的马队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等他终于找到草丛里那个闪光的东西时,几乎要落下泪来。

    那是他送给青青的一对耳饰之一,那耳饰的造型寻常,只是上面镶嵌了一对几近透明的宝石,那宝石极为坚硬,乃是他无意中收到的。工匠在打磨那枚宝石之时,不知弄坏了多少套工具,方才勉勉强强打造成型,做成了这对耳饰。

    后来他们才发现,这块宝石不但硬,而且特别的亮,孙奕之送给青青之后,还一次都未曾看到她戴过。迎亲那日,他也紧张过度,根本不曾注意到她戴着的是不是这对耳饰,只是一看到他亲手送给青青的耳饰如今孤零零地被扔在此地,他就可以先想象得出,当时的情况。

    这耳饰若是青青给他留下的记号,那就说明,她如今已经清醒过来,记得自己的身份,也相信他一会跟上来。

    只不过,青青既然已落入离锋手中,那这些东西,也有可能是离锋让人留下来,故意扰乱他的思路。

    不管是哪一种,这耳饰既然是青青的,那前方不论是刀山火海,还是水深火热,他都要去趟一趟,探其虚实,方能趁其不备,救回青青。

    小心地将那枚耳饰擦干净收入荷包中,孙奕之又仔仔细细地将方圆几里之内都勘察了一番,他从军之初,便在军中为哨探,这寻踪觅迹,勘察线索,打探消息之事,于他而言,不过轻车熟路,只需看车辙足迹深浅,便可推测出这一行人的数量和载重,大致估算出对方的战斗力。

    那些脚印之中,并无青青的足迹,他与青青朝夕相处近一年时间,又曾跟她切磋过剑术轻功,对她的一切再熟悉不过,见此情形,原本放回胸中的一颗心又忍不住提了起来。

    地上没青青的脚印,说明她一直在马车上。

    是因为被囚禁在车中,不便下来,还是因为受伤或昏迷,根本无力下车?

    对于无法掌控的情况,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朝最坏的方向去想,孙奕之越想越是担心,也顾不得再细查下去,便赶紧上马,循着这一行人留下的踪迹,一路追了上去。

    朝歌以东,便是太行山脉,原本依山傍水之城,如今几成废墟,田地荒芜,人烟罕至,故而那一队人马留下的踪迹并不难找,尽管有几处岔道前,曾被人刻意地清理过,孙奕之还是找出了正确的方向。毕竟,无论他们怎么兜圈子掩饰行踪,都无法改变他们的目的地。

    要回秦国,而且不能耽误的情况下,他们能走的路,也只有那一条。

    他们一行数十人,都是一人双骑,还带着辆马车,这么多人一路要吃喝拉撒,速度怎么无法与他相比。

    只是他的这匹马不过是从邯郸临时买来的,比不上那些秦国狼卫的战马,就算他能扛住,马儿也受不了一直这么个跑法,才熬了两日,那马儿就忽地双膝一软,马失前蹄,栽倒在地上,若非他反应得快,及时翻身下马,只怕就要被甩飞出去。

    孙奕之无奈地解开缰绳,割了些青草放在那马儿身前,它只是力竭脱力,起不得身,若是休养上一日半日的,或许能恢复一些,只是短期之内,都不能再载人赶路,他若是留下来照顾它,或是带上它,都势必要耽误不少时间,也只能先给它留够草料,放它自由,等它缓过劲来,是再碰到下一个主人,还是回归田野山林之中,那就要看它自己的运气了。

    而眼下,他只能自己背着包袱,先走到下一个城镇,看能不能买到匹马,或者……

    走了不到一个时辰,孙奕之就发现,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没了马之后,他就尽量顺着官道往有人烟的方向走,寻常山野乡村中,莫说是好马,连牛都很难看到几头,除非是世家领地或有驻军的大城镇,才可能配有良驹。毕竟,晋国南部并无养马之地,唯有赵氏这几年来,一直尽力将东部繁华之地的人口西迁,努力经营晋阳一代,便是因为,晋阳西邻白瞿、犬戎等草原蛮族,有着肥沃的草场,正是一个天然的养马之地。

    若能经营好晋阳,赵氏便可拥有两处基地,既有西部马场,又有东部平原沃土粮仓,这两样都是军力的基础,由此可见,赵鞅深谋远虑,见识远超寻常世家,方能有今日之权势。

    他本以为,要到一个大城镇才能见到的马,居然就在路边的一片井田旁,一下子看到了两匹,还都是高大雄健的良驹,并非寻常那些拉车拉货的劣马。

    那两匹马就站在田边,亦不曾多走一不踩踏田中的禾苗,显然训练有素,只是旁边并无一人看守,若非孙奕之的眼神够好,差点都没看到远在数百尺外田中的那几人。

    这马儿的主人倒也心大,随意放着两匹良驹在田边,自己却深入田间,倒不似寻常世家贵族那般不事稼穑,吃着田中产出的食物,却厌弃田中农活肮脏辛苦,哪怕从田边路过,都怕脏了自己的鞋履。能骑着这样两匹马来田间之人,显然并非常人。

    孙奕之本想直接牵了马就走人,可看到田间那几人之后,便改变了主意。

    那个穿着锦袍却走在田间的人,他正好认得,只是当初在众人眼中,那不过是个混吃等死的质子。可就算是个质子,那也是堂堂正正的王侯公族,当今晋王之子。

    晋公子晏,晋王第六子,二十六岁,十二入齐为质,因晋齐两国连年征战不休,他在齐国的待遇可想而知。整日生活在朝不保夕的情况下,他能够长这么大还没发疯,已是不易。

    而如今回到晋国之后,他居然还能下田,还真是出人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