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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在前面出发了,李敏和那些留守后方的军医一块,撤到了准备建立战地医院的地方。
如果遇到要手术的话,手腕上戴的帝王绿,李敏一样是必须脱下来的,尽可能遵守无菌操作。脱下来的帝王绿,当然是交给自己身边最信任的人。以前,她主要是交给念夏,现在,李敏是交给了春梅。
春梅会把护国公府的传家之宝用帕子仔细包裹好了,放进自己胸前的衣服里,这样,别人想偷,基本都不可能。而且,也没有人知道,李敏会把帝王绿交给她。因为本身,李敏戴帝王绿的事情,大部分人都不知道。
远方隆隆的炮声一阵阵传来。听说,高卑*队,把剩余的没有被闻习元抢走的大炮都集结起来了,大约有二三十门炮。闻习元掠夺走的大炮,有将近五十尊,加上紫阳城内本身的一些武器,形成了强有力的防守力量。
第一批伤兵,按照约定好的,从前方送回来的时候,有十名左右。大都是属于手脚骨折之类的伤情。对于内部脏器出血的,由于古代医疗条件太差,李敏都和之前那批随军队到第一前线的军医说,失血太多的,不要送了。没有血浆,不能及时补充血容量,送到半路肯定也就死了。
送回来的为数不多的伤兵数目,并不意味我方的战况良好。相反,八成前线战况十分惨烈。很多士兵直接死在了战场上,根本来不及施救。
李敏和一名军医,在一个小腿外伤的士兵旁边弯腰察看其伤口,见那小腿上很显然是炮片所伤。
受伤的士兵说:“城墙上的炮弹一来,炸得一人高的土丘全夷为平地,坑有三四个人大。”
可见紫阳城内大炮的威力之猛。
要说高卑的火炮技术,更多来自的并不是大明,而是西边的诸国,并且也有自己的部分研发。可以说,这次闻家军瞄准了高卑军队里最自傲的武器火炮下手,是看中了,高卑的火炮,至今在东胡或是大明那里,都不用找到敌手。大明发明的火炮,与高卑相比,有明显的差距。
如果,高卑这些大炮因为闻家军,在落入东胡人手里,恐怕大明一样要危险了。李敏推测,自己老公的军队里,恐怕都没有到达这种威慑力的大炮。
伤情检查完,李敏和战场上回来的士兵继续交谈,以便了解前线更多的情况。
这些人,处于死后余生的惊魂未定之中,是都没有想到要隐瞒她什么。把很多事儿都一五一十招了,包括他们这批人,怎么突然被敌方的大炮击中。
“高卑的国王,先是到城门前与城里的叛军交涉。结果,叛军不仅不接受我方任何劝降的理由,甚至要求王爷出来。”
“王爷?”
“是。他们把我们大明的十一爷绑在城门上方示众了。”
紧随这话落地,外面砰一声。一个铜盆落在沙地里的声音。紫叶接到李敏的暗示立马跑出去看是谁,不会儿跑了回来,贴着李敏的耳边说:“少奶奶,是清惠郡主。”
那战马如风一般,从军医院的驻地里狂奔了出去。守在门口的哨岗都来不及拉开马闸,对于骑着马飞跃过栏杆的女子目瞪口呆的。消息传到李敏这儿时,李敏摇了摇头,意思是人不用去追了。
北风,寒冷彻骨,阵阵犹如刀子。绑在城墙上方竖着的旗杆上的少女,小下巴脸上,镶的两颗眼珠子又大又黑,好比夜空里的星辰。
闻习元抽了侍卫的刀子,架在少女的脖子上,对城墙底下坐着马车的高贞说:“让隶王出来!”
高贞从厚重的绸布车帘里弯腰钻出来,手里那把八仙羽扇在风雪里慢悠悠地摇摆,丹凤眼朝上,对着那城墙上被绑的少女宛如眯了下眼,似乎比起闻习元的话,对于眼前少女的那幅表情,更有兴致。
少女的表情,看起来冷漠的宛如高卑国辽阔的国土里最常见的沙漠。
不会儿,高贞的羽扇指到城墙上的叛贼说:“闻习元,你是不是弄错了一件事儿。这个人,与你我,与你父亲,都没有任何关系。你想杀的人是我吧。你绑她做什么?不如,你把她放了,来绑我,不是更好?”
高贞这话逻辑上是没有任何错的。可是闻习元冷笑道:“我绑你?我可能绑你吗?你不用声东击西了。你自己主动出来,不过就是想引我们的部队出城,然后消灭掉。因为以你们的这点兵力,是不可能攻下这座城的。而东胡人正源源不断朝这里进军。再有我们闻家军在这里旗开得胜的声音传出去以后,高卑国内,像伏鬼这样的流民,听见我们赢了,对你们高氏皇族恨之入骨的,都会来投奔我们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你不用再做这种无用的把戏,高贞!”
“是吗?照你这种说法,我该站在这里束手就擒。可你现在连城墙都不敢下来,不敢与我面对面单挑,只会绑架一个与我们都无关的少女。只能说明一件事,闻习元,你是条连高卑狗都不如的狗!”
“你说什么?!”闻习元勃然大怒。
高治在后面看着,眺看着,那个与高贞对话的闻家的大公子爷。
记忆里,这个公子爷小时候,他倒也见过几次,主要是闻良辅带儿子进宫面圣的时候。据说,那会儿高贞,对于见闻良辅的儿子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不见。却是太子太傅偶尔曾对高贞私下里提起,说是闻良辅对这个儿子貌似对天文地理都十分兴趣。一个爱读书的人,分明是可造之才。
高贞早防备在心了,所以不见,始终不见。
那时候他高治不懂,只听外面人说这人读书很好,成绩好过他这个皇太子,因此在闻习元随父亲进宫的时候,瞒着高贞,暗自瞧过几次这个人。
闻习元个子不高,身材由于爱读书不爱锻炼,所以,在营养过剩的情况下,不禁显得微胖。长相的话,一般而已,闻家男人本来都长得不怎样。但是,到底是这个人,能轻而易举地把高卑军营里的火炮拿到手,全都是因为这个人,参与设计了高卑国现今最新的远程火炮。
从现在的战况看来,确实不可小看这个闻家的大公子爷。由闻家大公子参与制作的大炮,现是一炮比以前的火炮射程要多出了百尺,威力也增加了两倍之多。难怪闻家军可以比他们原先预计的更快的速度拿下紫阳城。
只可惜,这个人,早就被自己父亲洗完脑子了。满脑子不会俯首称臣,只想着坐上那把龙椅。只是,单独凭靠这人能力,只会纸上谈兵的能力,终究不能像武将那样在战场上表率,恐怕,难逃命运。这人,聪明在,早就意识到了这点,因此,不惜当上了叛国贼。
“这人,是东胡人和大明皇帝,让你抓的,不是吗?这可是,他们愿意支援你,并且答应攻占兴州以后,给你皇位坐的条件之一。”
闻习元的呼吸,在高贞的话声传过来以后,伴着风声变得急促起来。他肥胖的身躯发出的如牛的喘息声,使得貌似高贞的话是不会有错的。因此,被他拿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朱琪,似乎才开始眼瞳里有了一丝焦距。
皇帝?
为什么是皇帝想抓她?
从远方疾奔而来的战马夜空下犹如一条流星,势不可挡,让围城的士兵们不由自主地让开了一条路。
清惠骑着的快马,在高贞的马车旁边勒住了马蹄。
众人只见她披着斗篷,戴着斗笠,背上背负弓箭,英姿飒爽,英勇无畏之气,表露无疑。
朱琪在城墙上,俯瞰到来人的身影是谁时,瞳仁里一眯,明明白白有种不想见的复杂情感。
闻习元见又来了个人,当是不知道清惠是谁,质问道:“高贞,你这是连个女子都不如了吗?”
“她是你手上这人的亲娘。”高贞说。
“我让你叫朱隶出来,你让她来做什么!”
“不是我让她来的。她自己要来的。那是她女儿,她怎能不来呢?”
一句,她怎能不来呢。朱琪的脸猛然挣扎了下,嘴唇都咬紧了,死死地咬着。
闻习元注意到了她的动静,问:“这人真是你亲娘吗?”
“哼!”朱琪冷哼一声,鼻孔里喷出来的,全都是不屑。
清惠在下面,一手拉着缰绳,另一只手,取下了背上的弓,拉开的弦,搭上了一支箭。
其他人看着,她把那箭头突然瞄准向了敌人的城墙上方。
闻习元大惊失色,把自己身子藏在了朱琪后面,大声嚷道:“我会把她杀了!”
“要杀要剐随你便。”清惠清冷的声音,在冷风里好像一支她手里突破寒风的箭一样,一点都没有受到阻碍,说,“我来,也不过是不让她成为国王的绊脚石罢了。”
“她不是你女儿吗?”
“不是。她的心里,早就留在大明皇宫里的那位身上了。而且到至今都执迷不悟,以为那是天底下始终对她最好的那个爹。而我这个亲娘才是她认为该死的。”
清惠的这段话,可以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高贞的羽扇捏在掌心里,猛然扇了两声,却也无话。
闻习元疑惑地看着自己手中的这个少女,开始怀疑这个女子有价值吗?
“你和她的关系?”
朱琪铁青的一幅脸,嘴唇里突然迸出一句话来,冲着闻习元像是咆哮:“你不是问她吗?问我干什么?你说我爹让你们绑架我,是真的吗?!”
闻习元被她喷了满脸唾沫星子,皱紧了眉头,骂:“你清不清楚我现在一刀可以杀了你!”
“要杀就杀吧。你没看见她在下面说了吗?她要把我杀了!我在你们手里已经没有任何价值!靠我的话,你们是没有办法让护国公出来的!”
“谁说的?”闻习元脸部闪过一抹狰狞,嘴角勾起了一抹奸笑,“谁不知道,你为了护国公的弟弟,连大明皇宫里的爹娘都不要了,只身跑到了北燕。你要是死了的话,护国公的胞弟怎么办?隶王能对得起小理王爷吗?”
朱琪听到他后面那段话一怔,想他究竟是哪里得到这些消息的。莫非,真是大明的内部有人给他们高卑叛贼和东胡人通风报信。要说她喜欢朱理的事儿,真没有几个是知道的。
除了她身旁的福子,八爷,九爷,朱永乐,然后,护国公的人,当然更不可能和敌方人说。
“你胡说八道的话,谁会信!谁说我喜欢上护国公的胞弟了!痴心妄想!他哥和我爹是宿仇,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你说的话,你自己认为别人会相信吗?你说你为什么出现在北燕?再说了,这事儿,可是大明的皇上亲口告诉我们的,能有错儿吗?”
“你说我父皇?”朱琪眯紧了眸子。
“不信你可以问问你娘?她刚才不是都说了吗?当然,她的话,我一句也不信。”闻习元后面说不信任清惠刚才那些要射死朱琪的话时,却眼神不由自主往城墙下方瞟着。
见他的声音传下去以后,似乎,对方的阵营没有什么变动,朱隶没有出现。这让他冷哧一声:“原来隶王是夜叉的传说是没错的,连自己胞弟的女人都弃之不顾。”
“这是,我们高卑国内的政务,都说了,隶王不可能出现,不可能插手。你绑这个人,一点用处都没有。她是生是死都好,她不是我们高卑人,我们高卑人何必顾她死活。”高贞的声音平静地传回来。
闻习元简直不敢相信!
他那把架在朱琪脖子上的刀开始在对方的皮肤上擦出了道血痕。同时,清惠的箭更快,射出去的刹那,疾厉地破开了寒风。
闻习元尖叫一声,避开那箭风的同时眼疾手快推了手里的朱琪一把。朱琪这才侧身躲过了这支致命的箭,脸上则全都是雪白无色的了。那双饱满的眼珠子,俯瞰下去,是清惠那张没有一点表情的脸。
这刻,朱琪爆了:“你是我娘吗?你活该!你怎么不去死?!你想方设法得到我爹的爱,把他骗了。你这样的女子,丧尽天良的女子,本就不该生下我,更不该把我当你的棋子用。我爹应该把你杀了,而不是把你放出来!”
清惠冷冷声地说:“皇帝把我放出来,只是想借用你来威胁我恫吓我,让我回来杀我的国人。你认为我可能同意吗?”
“那也是你活该!”
“是。我让你选择,跟大明人,或是跟高卑人。你选择了大明人,选择了那个狗皇帝,当然我只能把你杀了。要我说的话,天下最蠢的,无非是你了。我从小让你看清楚那个狗皇帝做的一切事情,结果,你对他还是那样留恋。”
“他做了什么吗?他对你好,宠你,让你住进皇宫里,享尽荣华富贵。反而是你,费尽心机,为了你自己的目的,从小把我养成男不男,女不女的。”
“如果我把你养成女的。你看看,他如今膝下那些公主,一个个命运,比皇子还要凄惨。你以为他真的是宠公主吗?做梦!”清惠的嘴唇在北风里哆嗦着,散发着愤怒的紫色,“你以为五公主是怎么死的?还不是因为他断了五公主求生的念头。要是五公主不死,五公主的驸马爷怎么替他尽忠到最后。五公主,是为了帮他掩盖他的秘密死的。”
“你胡说——”朱琪的声音,在大风里好像逐渐变小了,“你胡说,五公主是自己寻死的,是因为皇后娘娘与淑妃娘娘之间的争斗——”
“这些事都是在皇宫里,他眼皮底下发生的,他能不知道?!他全都知道。所以,傻的人是你!我不是他后宫里唯一的女子,你同样不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女儿多的是,儿子多的是,缺你一个也没有什么可少的。他之前对你有点好,只是他认为你有点用处罢了。”
这些事,朱琪是不可能不知道的。在皇宫里耳濡目染之多,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是,朱琪冷笑一声之后,迸出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他不好,你能好到哪里?高卑国内之前不也发生了兴州之乱,国王把娘娘都给斩首了。”
“那是事出有因。”
“我看是你好自为之吧!”朱琪吼完这句,猛的掉头,冲那拿着刀的闻习元,“要杀就杀!快点杀。爷我还不想死在那个贱女子手里呢。能死在我父皇的计谋里,爷我深感荣幸!”
闻习元的脸蓦然涨的犹如猪肝红,手里提着的刀仿佛忽然不知道往哪儿放了似的。
他当然不能随意杀了朱琪。如果杀了朱琪什么目的都达不到,杀来干嘛。杀了,还深怕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悔呢。
啪啪啪。击掌的声音,从城墙上左侧的楼梯处响起。
朱琪等人闻声望过去以后,见的是一个东胡人打扮的大胡子猛汉。
此人倒也是朱隶等人认得的,是呼延部落里的头领呼延毒的叔伯呼延赞,此次带东胡大军,与高卑国闻家军结盟的东胡将领,正是此人。
“好气概。大明皇上养出来的公主,就是与众不同。鄙人,都为大明的皇帝深感骄傲。”说着这话的呼延赞,眯了眯小眼珠,冲朱琪鞠了下躬。
朱琪眯着眼看着他身上明显东胡人的服饰,只是在嘴角挂上一抹冷冰冰的笑。
呼延赞走到了闻习元身边,嘀咕了两句话。接着,两个士兵走上来,把朱琪从城墙上架了下去。
城门口的谈判,似乎到此告了一段落。城墙上的闻习元等人,都走下了城墙。
而既然,闻习元都表明了自己已经看穿了高贞出马的策略,高贞没有必要继续留在城门口谈判诱敌,坐着马车返回到军队的大本营里。
清惠骑着马,在后面跟随着。
等进了军队里的指挥帐篷,清惠冲高贞两膝扑通跪下,道:“国王,臣妾罪该万死!臣妾如果早知道自己那孽种心里面全是那个狗皇帝,还真不如一刀先把她杀了。”
耳听清惠语气里说的十分真切,宛如声泪俱下的悔恨。
虞世南在旁边看着,心里头都不禁微震。突然觉得,那个夹在两国之间的少女,是有点可怜。
高治则冷冰冰地看着这一幕。
在椅子上坐下歇口气的高贞,吃口热茶暖和了下身子,温声软语地对清惠说:“快起来吧。这帐篷里虽然说了铺了羊毛毯子,但终究是寒冷的冬天,跪着挺冷的。”
“国王——”
“好了。朕都知道,朕知道你爱女心切。如果你刚才不对着对方说那些话,到底那些人肯定会把她杀了。倘若对方把她杀了的话,只怕隶王后来回去的话,也不太好给万历爷交代,找借口是挺麻烦的事。当然,我军,是不可能因为她一个人,放弃对叛贼的围剿。”
言外之意,如果清惠不插手,他高贞,也会眼睁睁看着朱琪被杀。
清惠的脸刷的一下子白的,低着头,两行清泪流了下来。她这点小技俩,怎么可能瞒得过高贞?
“国王愿意饶恕罪臣小女一命,臣妾已经不知道如何说好了——”清惠嗫嚅的声音,断断续续在帐篷内回荡。
高贞对她这话,也只是说:“到时再看吧。”
清惠周身打了个抖儿。
这时,帐篷的军幕被撩开以后,朱隶带着公孙良生进来。清惠抬头的话,能清楚地看见眼前这个被传说为夜叉的男子的脸。
那样的,宛如深夜一般浩瀚深沉的五官,俊美得宛如传说里的战神。在大明皇宫里的时候,她曾经多次,站在皇帝后面,那样远远地目睹过这个男子。只觉得每次目睹,都会感到心头的一阵不寒而栗。
不知道,她女儿怎么想的,那样的天真,竟然想嫁这种人的胞弟!只能说这个女儿从小被她宠坏了,无法无天,根本不知道轻重。
朱隶当然也知道眼前跪着的这个女子是谁,淡淡的眸光在清惠脸上扫了下之后,转回头,对高贞说:“今晚地道能打通吗?”
“明日凌晨可以行动。”高贞平静的面色,微微弯起的丹凤眸,与他对视着。
“那我们的人,和你们的人一块行动。杀东胡人的话,我们北燕人,和你们高卑人一样,都绝对不会手软的。”朱隶说。
原来,今晚上围城,并且做出攻城的趋势,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吸引敌军的注意力,并且,让守城的敌军一整晚感到精神紧张。紧张的神经,能造成身体上最大的疲惫,恐怕到了白天,这些叛贼,反而会容易疏忽了防备,一直只是想,对方只会在晚上再来袭击。
兵不厌诈。是要周全谋划。
回到城内的闻习元,看着呼延赞跟随在后面走进他屋里,不悦地皱了下眉头:“呼延将军,还有事要说吗?”
“没有。只是末将看着闻大人这个屋里,貌似比我那屋里好。”呼延赞打量这大屋里四处的环境说。
那还用说。这屋子,是紫阳城内巡抚大人的家,能不好?
巡抚一家,已经在之前紫阳城被叛贼攻破大门那天,一块儿被他闻习元下令杀了。
“不怕闹鬼吗?”呼延赞直接坐在了厅堂里那把昂贵的梨花木太师椅里,恣意地拍着扶手。
闻习元一边诅咒东胡人野蛮不知道礼节,只会烧杀抢夺,全身肮脏无比,另一方面,却是不太敢对呼延赞直接发脾气。
两个人这样僵持着,屋外呼呼的一道冷风,似乎一股儿要把门撕裂开一样直接扇开了门。这让屋里的两个人同时受到了惊吓。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朱隶呢,其实早都看出他的这些想法了。毕竟都是男人嘛。而且,看着胡二哥确实让人讨喜,朱隶就把这样的好机会,给胡二哥了。
孟浩明也能猜出朱隶的一些想法,所以,胡二哥在这次战役里回来到他率领的队伍时,他把胡二哥调到了自己身边。
可以说,主子想做什么,自己顺着主子的意思去做,绝对没有错。孟浩明很懂得什么时候该拍主子的马屁。
胡二哥在出发之前,拿出了妹子给他的香囊,放在嘴唇边上亲了口。接着,在看见孟浩明衣襟内没有藏仔细了,露出的那个香囊一角,嘿嘿笑道:“孟旗主,是不是春梅姑娘送您的平安符啊?”
孟浩明赶紧把露出的东西往怀里一塞,感觉心窝口都踏实了。
胡二哥是听说过魏香香的事了,见此,不由叹了一声道:“春梅姑娘,我从我妹妹口里知道许多,只是是个好姑娘。”
耳听有其他男人说她好,孟浩明的脸上稍显不悦。
可胡二哥好像没有看到他脸色,径直往下说着:“孟旗主应该是娶魏府的五小姐。五小姐我见过,其实,人也好。”
孟浩明对于魏香香这人,倒是真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他人说过。他人口里的魏香香,大多数也是道听途说,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魏香香深居简出的,没能给外人看到她神秘面纱下面的另一面。
现在听胡二哥一说,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胡二哥说:“那天,王府里办冬至宴,那五小姐坐着王爷的马车过来,我都看见了。”
“只是这样吗?”
“之前,刚好王爷有东西让我送去给五小姐。我送过去的时候,和五小姐说过几句话。感觉,这小姐一点脾气都没有,平易近人,实属难得。不愧是魏老教养出来的女儿。”
平心而论,魏香香为北燕做了那么多义举,牺牲了自己那么多,是个很好的姑娘。面貌或许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如胡二哥说的,是个人品好的,品德高尚的,更重要的是性格温顺,娶过去的话,当然也是个贤妻良母了。
对此胡二哥很肯定:“五小姐是个善解人意的,而且,绝对不会做出昧着良心的事儿。”
孟浩明侧头看了胡二哥那张脸。这胡二哥,如果刮掉下巴那胡茬的话,倒也是英俊小生一枚。
想想紫叶那丫头长得水灵灵的一点都不差,可想而知这个胡家的基因并不差。胡二哥的几个兄弟都成家立业,唯独胡二哥,因为常年在军中,早年谈的媳妇忍不住寂寞都跑掉了,如今还是孑身一人。
“你想娶什么样的媳妇?”
胡二哥一惊,好像都不知道孟浩明居然会问这样的问题。想到自己的长官愿意和自己谈私事,谈感情,不是正好拉拢与上司感情,大展雄图的时候吗?胡二哥摩拳擦掌的,把心底的话儿全托出来了,说:“当然是自己喜欢的最重要了。”
“自己喜欢的?”
“是。这个银子啊,房子啊,马车啊,铺子啊,换不来自己喜欢的女子的。可这些东西,却是你努力的话拼命的话,就能得到的东西。看咱们王爷就知道了,王爷一点都不在乎金银财宝,但是,很在意王妃怎么想的。”
孟浩明愣了下,自己当然是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和朱隶比。和朱隶怎么能比?完全两个等级的。
可是,胡二哥说:“王爷娶妾的话,不是不可以。可是,王爷不要。王爷只要王妃。因为王爷知道,失去王妃的话,那这辈子,唯有抱憾终身了。何必娶一个不喜欢的女子,让自己遗憾终生?各人一生的念头就不同吧。看看我们大明皇宫里的皇帝,后宫女子应有尽有,可是,高卑的国王说的很对,皇上好像都从来没有真正开心过一天。”
孟浩明的一只手,不知不觉中摸到了胸口放香囊的位置。
到了时辰,敢死队出发了。
胡二哥紧随在孟浩明身后,通过长长的刚挖好随时有可能崩塌的地道,进入到了紫阳城内。城里,冬日的早上来的迟。一切的人和事物,都沐浴在朦朦胧胧的晨雾之中。
被公孙良生算重了,起雾了,等于天助他们也。
进入城内指定地点,孟浩明把自己队里的分成十支分队展开战略。其中,重点的那批,是要去到敌人的军火库,毁坏军械。能毁掉几门炮是几门炮。由于炮落在敌人手里,拿不到的话,毁掉更好。
大炮造价昂贵,毁掉是无奈之举,但是,为了胜利,别无他法。
胡二哥还是跟着孟浩明往前走。他们的目的是前往城内的粮仓。
东胡人没有储备粮食,这会儿来攻打高卑,靠的全都是高卑闻家军的供给。闻习元第一时间攻打紫阳城,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军队长期作战的话,需要军粮,需要棉被。像他们这样的叛贼,没有稳定的全国后方供应,只能靠攻城略地来夺取。
在闻家军攻打紫阳的时候,其实留守的巡抚,已经有所准备,把紫阳城内部分军械和粮仓都给毁坏和转移了,不留给叛贼。但是,留下的那些,终究都是后患无穷,会给这些叛贼机会。
孟浩明奉命去烧粮仓,是为了动摇叛军和东胡人留守在城内的信心。看见城内没有粮食了,和外面的人打持久战的念头为大大减弱,迟早会出城觅食。所以,城一时攻打不下来没有关系,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伙人弹尽粮绝。
前头巷尾,突然遭遇到了巡逻的闻家军。
胡二哥扎了扎腰带,对孟浩明说:“我到前头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旗主你继续往前走。烧了他们的粮仓,让他们这伙人明儿就喝西北风去!”
孟浩明见前面那队人挺多的,最少十几个,都是抓着长矛,只怕胡二哥一个人无法应对。却见胡二哥不等他回话,已是手脚灵活地攀上了身边民屋的墙。
胡二哥那是犹如蜘蛛人一样,在屋顶上墙壁上爬行着。到了那十几人的巡逻队上方。胡二哥瞄准最后面的一个士兵,把放暗箭的箭筒上放到嘴唇上一吹,立马放倒了一个。用同样的方法,接连地放倒了三个以后。胡二哥爬下屋檐躲进一个后院夹道里喘口气。
巡逻队却是因为浓雾的关系,一时竟然是没有发现少了人。
孟浩明见胡二哥连连得手,自信心也暴涨起来了,觉得把这十几人一次性端了,不会太难。这回他躲在墙根,和胡二哥一样,等巡逻队经过自己前面以后,瞄准最后那个人,飞出了一刀。
镖刀一刀刺进对方后背口,一样是应声倒地。
胡二哥又趴在屋檐上,依样画葫芦,用暗箭,用绳索,把士兵一个个解决掉。
眼看,这伙人被提名收拾的差不多时,那前面带队的指挥官忽然发现了异常,猛然回头,喊:“有人偷袭!”
只怕这些人一旦被惊动,把消息散开去,那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地方作战的分队完成任务。孟浩明当机立断从躲藏的巷子里冲了出来,提着刀,直冲向那指挥官。
那指挥官拿起刀连连后退,可怎么能抵达得住孟浩明突然发出的迅猛攻势。孟浩明一剑插入对方心窝口时,只听背后突然胡二哥喊一句:“小心!”
他身子被胡二哥猛的推倒在地。
火統射出来的炮弹直冲他们两个。砰一声响,两人同时被炸开。两侧的民居墙壁屋顶都在震动。
孟浩明只觉得脑袋耳朵都嗡嗡嗡地响,眼前直冒星星。这该死的高卑人,竟然发明了如此惊悚的火器。
好在他们王爷和高卑的国王有所防备,给他们配备了护身内甲。孟浩明爬起来,摸到几乎被瓦砾埋没的胡二哥,一摸,心里凉了半截,只见胡二哥身下都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