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四章 好骚的操作呀!

青玉狮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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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天同长沙王是巳时(上午九点)见的面,而在此之前,洛阳城内外,已天翻地覆。

    久不见潘滔回报,东海王再派人往河间大营方向侦视,发现连潘滔在内、“防送”长沙王的五十许人,皆尸横半路,而长沙王不知所向,不由大骇!

    还以为是张方干的——可是,彼有何必要来这一手?!

    赶紧派人联络,却已不得河间大营而入。

    营内似乎有变,但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无从窥探。

    于是,便以为张方翻了脸——长沙王,吾所欲也;洛阳城,亦吾所欲也!

    便以为张方的计算是:暂不杀长沙王,明日一早,挟长沙王巡于城下,迫长沙王下令城内诸军放仗投降。

    如是,军心立散,大事去矣!

    若劫长沙王者不是张方呢?

    那更糟糕!

    如是,长沙王随时一个回马枪杀将回来!

    张方入城,固然大肆抢掠,财帛子女不保,但东海王以下,一班头头脑脑的性命,应该是无虞的;但若叫长沙王翻转局面,别人不说,东海王的性命,百分百是保不住的了!

    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只能立即向成都王投降了!

    原本,还想好好的讨价还价一番,现在,都顾不得了。

    不过,成都王虽美望已失,威名受损,但东海王以下,对其的认知,依旧保有一个“谦逊、仁德”的惯性,都以为,仓促降于成都,虽捞不到更多的好处,但财帛子女固应无虞,屁股下的官位、脑袋上的官帽,也不致有什么太大的变动。

    于是,连夜紧急联络。

    成都王大喜,表示:入城之后,不计前嫌,不论文武,一切如旧。

    于是,卯初(早上五点)二刻,按照约定,开洛阳城北的大夏门、广莫门,成都大军,迤逦而入。

    然便在此时,城西河间军有异动——不是薄城,而是拔营而去。

    东海王得报,不由顿足:早知如此,又何必急匆匆降于成都?

    欲反悔,已来不及了。

    转念一想,就算来得及,也不敢悔啊!

    看样子,长沙多半不是落在张方手里;张方虽退,长沙还在,谁晓得他啥时候杀回马枪呢?

    唉!事已至此,夫复何言?

    降于成都,其实也不算太坏——成都要什么,我是晓得的,该给他的给了他,剩下的,不就是我的了?

    首先,公卿皆赴温县,“谢罪”;然后,恭请成都王入京,“辅政”。

    成都王谦逊一番之后,旗帜招展,兵甲耀目,浩浩荡荡,鼓吹入京。

    天子诏:以成都王颖为丞相,加东海王越守尚书令。

    接着,守尚书令上表,以为,目下的皇太子为贾郭所立,没啥合法性,“不厌众心”,很应该“知所进退,以避贤路。”

    太子覃还是个吃奶的小娃娃,自己当然不晓得啥“知所进退,以避贤路”,但自然有人以他的口吻上书,说自己又蠢又笨又没啥优秀的道德品质,实在不堪“缵承统绪”,请准许我辞去皇太子,回去做清河王世子,谢谢。

    天子诏:准奏。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条“贤路”,是专给成都王走的——这是在为成都王做皇太弟铺路呢!

    至此,大伙儿都松一口气:

    彼此接上了榫头,这个日子,终于可以像以前那般过下去了吧?

    然而,接下来,成都王之所作所为,大出洛阳诸公的意料。

    石超将兵入宫,将殿中人的中高层军官,统统抓了起来;然后,一声令下,几十颗脑袋,齐齐落地。

    罪名很含糊,“欲谋不轨”。

    这太出人意料了!

    殿中诸将废长沙王,成都王因得入洛阳,时人——包括殿中诸将自己,皆以为:殿中人在成都王那儿,算是“有功之臣”呢!

    杀殿中诸将,始作俑者,卢志也。

    卢志进言成都王:

    殿中人是一支独立于各派之外的势力,多次参与废立,加以时日,必然尾大不掉,必须彻底整肃——殿中人,必须都换成自己人!

    不过,卢志倒没说要把殿中人的头头脑脑都杀掉——“整肃”的如此彻底,是出于孟玖的建议。

    事实上,这还不算如何“彻底”,接下来,还有更“彻底”的。

    殿中人倒了大霉,宿卫诸军皆幸灾乐祸——谁叫你们害我长沙王?报应啊!

    万万没想到,接下来,“报应”到自己头上了。

    天子诏:仗已经打完了,今后,永享太平,那个,马放南山,刀枪入库,“韬戢干戈”,洛阳城内、城外,一切诸军,统统取消编制,就地复员转业。

    “一起诸军”,瞠目结舌。

    当然,“一切诸军”,不包括成都军。

    自赵王篡代,一仗又一仗打下来,“一切诸军”,其实也没剩多少人,拢在一起,不过一万几千,又没了长沙王,蛇无头不行,一盘散沙,在成都王十倍的优势兵力面前,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同时被“复员转业”的,还有“一切殿中人”。

    至此,始于曹魏、成于晋武的“三十六军”,消失了。

    洛阳城内的武装力量,只剩下了成都王的大军。

    成都王志得意满,派石超领兵五万,屯十二城门,并负责内外宿卫,自己引大军凯歌还邺,侍奉太妃去也。

    即是说,丞相府,搬到了邺。

    同时,成都王上表,以卢志为中书监,留邺,参署丞相府事。

    即是说,中央政府最重要机构之一的中书省,也搬到了邺。

    诏书出于中书,也即出于邺。

    问题是,中书在邺,天子在洛,介个——

    三岁小儿也晓得,从今往后,所谓“诏书”,到底出于谁的“胸臆”了。

    而洛、邺,两个政治中心,同时存在,彼此如何协调、运作,那是神仙也不晓得了。

    成都王的骚操作,不止于此,回邺之前,除了守尚书令没动之外,中央政府其余重要岗位,几乎都“洗”了一遍,都换成了自认为的“自己人”。

    至于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主要是看钱送的够不够?

    当然,这个钱,不是送给成都王,而是送给孟玖——孟宦说你是“自己人”,你就是“自己人”啦。

    唯一没动窝的东海王,愈加自疑——凭什么就放过了我一个人?

    之前,石超砍殿中诸将的脑袋,东海王已经心惊胆颤:长沙王是我和殿中诸将一起废掉的——殿中诸将之后,啥时候轮到我?

    愈想愈他阿母的不对劲!